| 招標編號: | FJZH2011-018 |
|---|---|
| 加入日期: | 2011.04.25 |
| 截止日期: | 2011.04.29 |
| 招標業主: | 永定縣湖坑鎮人民政府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永定縣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C1標段約400萬元;C2標段約800萬元;C3標段約400萬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福建省永定縣金豐溪湖坑鎮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JZH2011-018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建省永定縣金豐溪湖坑鎮治理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廳以閩水建設[2011]14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定縣湖坑鎮人民政府,現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特委托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福建省永定縣金豐溪湖坑鎮治理工程。
2.2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為C1、C2、C3三個標段:C1標段為金豐溪洪坑段、南江段治理工程;C2標段為中金渠電站壩頭至田河壩頭治理工程、C3標段為紫臨橋頭至中心壩大福場治理工程。
2.3建設地點:永定縣金豐溪湖坑鎮。
2.4資金來源:中央投資及地方自籌。
2.5工程建設規模:C1標段約400萬元;C2標段約800萬元;C3標段約400萬元。
2.6招標范圍和內容:包括新建防洪堤、加高加固舊堤、河道清障等具體范圍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圖紙為準。
2.7工期要求:C1標段為 6個月;C2標段約 6 個月;C3標段約 6 個月;
2.8工程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必須具有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核發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記備案書》;
3.5投標人企業主要負責人***
3.6投標人擬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資質(含臨時),須在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總站經過信用登記備案,且須在崗在位,并以有效證件隨時驗證確保。;
3.7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3.8本項目技術負責人***
3.9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0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1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3.12各投標人可對1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標,但只能中一個標段。成為其中一個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后將不進入其他標段的評審。評標及推薦候選人順序為:先評審最高控制價A金額最大的標段,再評審最高控制價A第二大的標段,最后評審最高控制價A最小的標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 4 月 25 日至2011年 4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00分至 12 時00分,下午3時00分至 5 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含圖紙)C1標段每份售價 700元;C2標段每份售價 1000元;C3標段每份售價 7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價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1年5月18日17:00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電匯或銀行轉賬;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拾伍萬元整。(可對1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標)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 年 5月 19日上午9 時00分,提交地點為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東大路229號水電大廈2層);
7.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代表應持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永定縣湖坑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
地 址:***
電 話:***
招標代理單位:福建省正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0591-87526916 傳真:***
交易中心名稱: 福建省水利水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