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縣政府采購中心受彭水縣環保局的委托,對彭水縣國家生態保護和建設規劃的服務采購以競爭性談判方式實行政府采購,歡迎合格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PSZC-JZ-2011010
二、項目名稱:彭水縣國家生態保護和建設規劃服務采購
三、資格要求:
(一)合格的競標人應具備承擔競標項目的能力,具體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行為能力(注冊地址必須是重慶市轄區內);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供應商還應符合下列特定條件:
競標供應商必須具有環境評價甲級或生態評價乙級資質。
四、日程安排: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11年4月27日至5月4日16時截止。
2.遞交競標文件開始時間:2011年5月5日下午2:00時。
3.遞交競標文件截止時間:2011年5月5日下午3:00時。
4.談判時間及談判地點:2011年5月5日下午3:00時在彭水縣政府采購中心。
五、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談判程序及有關要求
1、核驗各競標者身份證,法人授權代表須出示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核驗各競標者營業執照等資質。
3、競爭性談判以抽簽的形式確定談判順序,分別與單一供應商進行談判。
4、談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價格或其他信息。
5、初始談判后,如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企業。所有企業根據談判文件補遺書在規定的時間里提出有關書面建議及作出相關的書面承諾,直至報出最佳和最后報盤。談判小組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審、排序。根據綜合評審排名順序確定成交人,并將成交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企業。成交企業提供的質量標準、服務標準、價格為成交狀態。
6、所有競標企業的競標文件由競標人資質文件、競標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談判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競標企業提供的其它資料組成。
7、競標企業在談判時作出的所有書面承諾須由企業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七、有關規定:
1、競爭性談判將在規定時間內準時進行,競爭性談判之前須向我中心交納20000元的談判保證金。超過截止時間、不按規定繳納保證金的競標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1)談判保證金為談判的有效約束條件。
(2)競標供應商應在遞交競標文件時提交談判保證金,保證金用現金繳納。
(3)談判保證金用于保護本次談判免受競標人的棄標行為而引起的風險。
(4)未成交人的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人的保證金,在本項目按合同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予以退還。
2、合格的競標人可從2011年4月27日起至2011年5月4日16時止,來人或來函以書面形式確認參與本項目的競標,可現場購買或自行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下載采購文件電子文檔。未書面確認參與競標和未交納報名費的,其競標無效。
八、聯絡:
彭水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譚老師 吳老師 023-78869555
傳真:***
彭水縣環保局 曾老師1389645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