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DH20110425 |
|---|---|
| 加入日期: | 2011.04.27 |
| 截止日期: | 2011.05.04 |
| 招標業主: | 黃興故居紀念館 |
| 招標代理: | 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湖南省 |
| 內 容: |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具有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2、具有國家文物局核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壹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等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故居 |
黃興故居保護性維修工程,已由長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縣發改投[2011]78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基本落實,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黃興故居紀念館 的委托,現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現特邀請符合資質的投標人參與此項目投標。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項目名稱:黃興故居保護性維修工程
2、招標編號:DH20110425
3、標底工期:120天(日歷天)
4、工程范圍:對黃興故居文物本體屋面、地面、墻面及部分建筑構件進行維修和更換等,分一個標段施工。(詳見招標人發布的施工圖紙和合同價工程量清單包括的范圍)
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施工標段。
6、資金來源:國家文物局,已基本落實。
7、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施工和驗收規范要求,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8、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二、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具有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
2、具有國家文物局核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壹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3、本工程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和(或)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具有二級以上建造師或工程師證,技術負責人***
4、長沙縣外施工企業在近兩年內(2009年2月至2011年2月)必須具有完成過一個及以上文物保護工程的施工經驗(以文物保護施工合同的簽署時間為準);
注:①長沙縣內與縣外建筑施工企業的界定以長沙縣建設局提供的名單為準;
②長沙縣外施工企業必須執行長建發[2008]33號文《關于實行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長建發[2009]2號文《關于實行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的補充通知》、長縣建[2009]67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通知》、長縣建[2009]99號文《關于長縣建[2009]67號文件《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通知》的實施細則》,中標后到長沙縣建設局備案。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獲取
符合上述條件有意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施工企業,可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4日在WWW.CSX.GOV.CN(長沙縣人民政府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電子版本;或到長沙縣招標采購局(長沙縣政務服務中心六樓)索取招標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休息)。
四、該項目評標辦法采用“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五、聯系方式***
招標人:黃興故居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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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公司:湖南信元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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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