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5.04 |
|---|---|
| 截止日期: | 2011.05.10 |
| 招標業主: | 西藏昌都地區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中心 |
| 招標代理: | 西藏京發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西藏自 |
| 內 容: | 規模:設計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相應的洪峰流量為2770m3/S,堤防級別為2級,工程建設防洪堤長200m,樁號0+900-1+100。 |
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昌都鎮二期防洪堤續建工程扎曲河段昌都縣安居苑堤防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昌都鎮二期防洪堤續建工程扎曲河段昌都縣安居苑堤防招標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家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國家投資100%,項目法人為昌都地區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人為昌都地區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西藏京發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扎曲河右岸昌都地區自來水下游。
2.2建設規模:設計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相應的洪峰流量為2770m3/S,堤防級別為2級,工程建設防洪堤長200m,樁號0+900-1+100。
2.3計劃工期: 五 個月。
2.4招標范圍:建筑工程、臨時工程。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資質和條件: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近五年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2)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質并應具備相應的注冊資金;
(3)擬承擔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含貳級)以上建造師資質,且近五年具有 1 個及以上擔任類似工程施工業績;
(4)擬承擔本招標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5)擬派往本項目的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預算員分別不得少于 1 人,具備有效上崗證;
(6)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有為實施本工程所必須的流動資金;
(7)投標人須通過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綜合管理平臺進行網上申報審查通過后,持有《西藏自治區區外建筑業企業資質備案證》或《西藏自治區區內建筑業企業投標備案證》。
(8)投標人以往履約信譽良好,未處于投標禁入期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代表于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 5月 1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西藏京發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昌都辦事處(西藏昌都地區邦達路邦達街27號(地區水利局院內)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攜帶資料及證件:
(1)單位介紹信;
(2)法定代表人證或其授權委托書;
(3)經辦人身份證;
(4)法人營業執照;
(5)資質等級證書;
(6)安全生產許可證;
(7)組織機構代碼證;
(8)近 五 年類似業績情況(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或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9)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10)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的建造師注冊證、職稱證、業績;
(11)擬投入本項目技術負責人***
(12)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技術負責人***
(13)投標企業須提供《西藏自治區區外建筑業企業資質備案證》或《西藏自治區區內建筑業企業投標備案證》。
注:上述要求的報名資料第(1)、(2)項須提供原件,(3)項至(12)項資料提供原件及加蓋鮮章的復印件、查驗原件,復印件存檔,(13)項須提供彩色打印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85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25日10時00分,地點為 西藏昌都地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2開標時間:同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詳見招標文件。
7.聯系方式***
招標人:西藏昌都地區水利項目建設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西藏京發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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