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5.21 |
|---|---|
| 截止日期: | 2011.05.30 |
| 招標業主: | 康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康平縣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康平縣 |
| 內 容: | 產品序號 產品名稱 技術規范 數量 KP(X)2011-002901 絮凝劑、消毒劑(漂白粉) 1、絮凝劑:數量2噸;2、消毒劑(漂白粉)規格:20Kg,數量:2噸。 4 |
康平縣政府采購中心受康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就康平縣城北污水處理廠(采購人)所需的"絮凝劑、消毒劑(漂白粉)"項目以詢價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資質要求且具備供貨能力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歡迎相關投標人做出對采購人最為有利的報價文件(投標文件格式請到kpxzfcg@sina.com密碼87337860),并將該文件于2011年05月30日 上午10點30分之前密封好報送至康平縣政府采購中心。具體要求如下:
1、投標人應具備的基本資質條件
(1)在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備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安裝調試、售后服務。營業執照必須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廠家或銷售供應商。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設備技術要求及數量:詳見附表。
3、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 7 日內。
4、交貨地點:康平縣境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5、付款方式:在成交(中標)供應商根據與采購人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中的規定將貨物交付、經驗收合格并將發票(付款單位處應填寫康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及其復印件和經采購人簽署有驗收意見并加蓋公章的《康平縣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報告》提交給康平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十(10)個工作日內,由康平縣財政局采購辦向成交(中標)供應商支付全部合同價款。
6、所有報價均以人民幣報價(單位:元),所報價格包括所需設備的單價、總價、運費、以及為使采購人正常操作與維護所必須提供的技術培訓服務費等。
7、報價有效期:從2011年05月20日算起(30)天內有效。
8、該項目的中標結果將在中標信息中公布。
9、請在報價的同時附如下商務文件證明: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如需其它資質文件由項目經辦人另行通知。
10、如果投標人的報價被接受,我們將即刻通知您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如未被接受,我們將歡迎您繼續與我們合作。
11、聯系電話***
12、聯系人***
13、地址:***
14、郵編:110500
產品序號 產品名稱 技術規范 數量
KP(X)2011-002901 絮凝劑、消毒劑(漂白粉)
1、絮凝劑:數量2噸;2、消毒劑(漂白粉)規格:20Kg,數量:2噸。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