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5.25 |
|---|---|
| 截止日期: | 2011.06.01 |
| 招標業主: | 寧陽縣公安局 |
| 招標代理: | 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寧陽縣 |
| 內 容: | 項目說明:寧陽縣公安局交巡大隊所需裝備供貨及安裝二次采購,本項目共分2個包,具體為A包:智能交通抓拍系統及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包括智能交通抓拍系統1套,同步錄音錄像設備1套;c包:活體采集設備2套 |
采 購 人(公章):寧陽縣公安局 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公章):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采購項目名稱、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項目名稱:寧陽縣公安局交巡大隊所需裝備供貨及安裝競爭性談判二次采購;
項目說明:寧陽縣公安局交巡大隊所需裝備供貨及安裝二次采購,本項目共分2個包,具體為A包:智能交通抓拍系統及同步錄音錄像設備,包括智能交通抓拍系統1套,同步錄音錄像設備1套;c包:活體采集設備2套。具體參數和要求詳見采購文件。
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外還應具備:1、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文件并登記備案(登記備案名稱必需與報價單位名稱一致);2、具備本次采購產品經營范圍;3、A包(智能交通抓拍系統)供應商具有近三年類似成功案例和良好的使用業績(系指2009年1月1日至今),需提供業績合同;4、A包(智能交通抓拍系統)非制造商的供應商須有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書;5、供應商應具備生產或代理銷售所投產品的相關資質證明;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遞交資格資質材料時間: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6月1日17時前(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泰安市東岳大街18號岱岳區糧食局三樓)
供應商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經年檢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資格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A包還需提供業績合同、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到山東信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
采購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0538-6262178 傳 真: 0538-8270656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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