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閩瑞晟漳招(2011)017 |
|---|---|
| 加入日期: | 2011.05.28 |
| 截止日期: | 2011.05.31 |
| 招標業主: | 連城縣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連城縣 |
| 內 容: | 凡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監理經驗的監理單位均可提出參加投標。 |
| 關鍵詞: | 監理 公路 路 |
連城縣檢察院至隔川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閩瑞晟漳招(2011)017
連城縣檢察院至隔川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連城縣發改局以連發改產業[2011]86號文批準建設,該段施工圖已通過審查,項目業主為連城縣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 ,招標人為連城縣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1該項目路線起于連城縣檢察院附近,途經獅陂、波洋、張屋,訖于新省道204線K20+912.5處,路線全長約4.256km。
1.2技術標準:設計荷載:本項目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采用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4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寬度12米,其余指標應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13)的規定與要求。
1.3本工程計劃施工工期為180天,監理服務期為: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所監理的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簽發之日止(其中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監理經驗的監理單位均可提出參加投標。
2.2投標人擬派擔任本招標工程項目的駐地監理工程師(含備選)須具有交通運輸部或省交通廳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
2.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投標申請。
2.5投標人應對提供資料的內容真實性負責。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如發現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套取中標,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歸招標人所有,其中標無效。
2.6實行押證施工制度,中標單位須持與投標書中一致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駐地監理工程師、備選駐地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辦理押證施工手續;
3.招標文件的獲取
3.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5 月 27日至2011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3:00時至5:00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連城縣交通局三樓 購買招標文件。
3.2 報名費200元,招標文件及圖紙等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3.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50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1日內寄送。
4. 投標文件的遞交
4.1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4.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1年6月 16日9時 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9 時 00 分至 9 時 30 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連城縣交通局三樓會議室(豸峰街蓮花橋頭) 。
4.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 投標人須知
1、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固定標價評分法。
2、本工程的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按5000元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連城縣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連城縣豸峰街蓮花橋交通局三樓辦公室 地 址:***
郵政編碼: 66200 郵政編碼: 363000
聯 系 人: 李沛生 聯系 人***
電 話: 13507541072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