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6.17 |
|---|---|
| 截止日期: | 2011.06.23 |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 |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政府與招投標有關的規章;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雄厚的實力、優良的管理體系、有完成本項目的相關協調、組織能力;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含)以上監理資質,項目負責人需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5)要求投標方在以往的招投標活動中無不良行為和記錄,一經發現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6)凡受托為本次招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及相關聯的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投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關鍵詞: | 監理 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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