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6.22 |
|---|---|
| 截止日期: | 2011.06.29 |
| 地 區: | 滁州市 |
| 內 容: | 總建設面積約43.55萬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筑面積約37.63萬平方米,商業、幼兒園建筑面積約1.6萬平方米,地下車庫約4.6萬平方米。容積率2.59,綠地率36.3%,總戶數4092戶,概算投資12.2億元左右。 |
經滁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并授權,由滁州市國家安居工程開發建設中心為招標人,以BT方式建設名儒園安置房工程項目。現向社會公開招標選擇項目投資人,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名儒園安置房工程項目位于東坡路與醉翁路之間,全椒路西側。總建設面積約43.55萬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筑面積約37.63萬平方米,商業、幼兒園建筑面積約1.6萬平方米,地下車庫約4.6萬平方米。容積率2.59,綠地率36.3%,總戶數4092戶,概算投資12.2億元左右。
二、建設要求
(一)質量、工期要求:達到相關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總工期要求不高于 660 日歷天(自開工至驗收合格),投標人自報的承諾工期為考核標準,提前或推遲,獎罰按《滁州市安置房建設獎罰辦法》執行。
(二)結算方式:工程計價依據執行現行《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綜合單價》(2009年)、《安徽省市政、園林及仿古工程消耗量定額綜合單價》(2006年)、《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和《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費用定額》。材料價格執行滁州市造價主管部門發布的同期《滁州工程造價信息》,造價信息中發布的“廣告價”不作為計價依據,造價信息中未發布信息價及暫定價的材料、設備和單體建筑中的專項工程(如電梯、消防等)、小區配套工程等按照市招標局有關規定和招標程序,由雙方共同招標采購;不適合招標的,按照大滁城建設指揮部相關規定,在市招標局、監察局全程監督下,通過認質認價簽證確認。
回購總價款除按上述現行的工程量清單及相應的計價規范計算項目造價外,另加不高于項目工程造價13.3%的投資回報(含融資成本)。投資回報率(含融資成本)由投標人自報,可以為負值,在工程驗收交付后一次性計入回購總價,分期支付。
(三)回購方式: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要及時提交竣工決算報告,審計部門須在收到竣工決算報告后2個月內完成決算審計工作,招標人按審計結果首付工程回購總價款的30%;余款按總價款30 %、35%的比例分二次分別自首付之日起第12個月、第24個月付清,剩余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后無息退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后二次回購款的利息(利息隨同每次回購款同時支付,計息起始時間為首付回購款之日),即首付的30%回購款不支付任何利息,第二次支付30%的回購款、第三次支付35%的回購款均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支付利息,5%工程質量保修金無利息。若逾期不支付,招標人則對逾期未支付回購款部分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四)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10日內必須將1800萬元履約保證金轉入發包人指定的資金賬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三、投資人資質及條件
(一)投資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較強融資能力。
(二)投資人履約信譽度高,誠實可信,無不良記錄。
(三)投資人如無相應的施工資質,需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建本項目工程。
(四)投標保證金80萬元人民幣、信用保證金1720萬元人民幣;兩項保證金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在開標前1日17時交納至指定賬戶(保證金繳款人需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四、投資人確定方式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招標人組織資格預審)的方式確定投資人。
五、其它
(一)公告時間:2011年6月23日— 6月29日
(二)報名時間:2011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8時30分~11時20分,下午15時~17時20分。
(三)報名地點:滁州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受理處(滁州市花園路林業大樓)
招標人聯系人:焦義明 聯系電話***
王守東聯系電話***
交易中心聯系人:蔣韜;聯系電話***
(四)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法定代表人證書和本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業績證明材料、企業融資能力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