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榕市建安招2011173 |
|---|---|
| 加入日期: | 2011.06.27 |
| 截止日期: | 2011.07.01 |
| 招標業主: | 福州建工(集團)總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州市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概算2995萬元,工程造價最終以福州市財政評審中心審核為準; |
| 關鍵詞: | 路 |
福州三環路東北段—閩侯永豐閩越王廟遷建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榕市建安招2011173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三環路東北段—閩侯永豐閩越王廟遷建項目 已由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閩發改投資[2006]49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州建工(集團)總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福州建工(集團)總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 建設地點:閩侯荊溪鎮永豐村;
2、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概算2995萬元,工程造價最終以福州市財政評審中心審核為準;
3、 招標范圍和內容:閩侯永豐閩越王廟遷建項目施工圖紙內容及附屬工程、三通一平、假山、綠化、設備安裝等;
4、 工期要求:700日歷天;
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有關標準、規范的 合格標準,并經文物部門驗收合格;
6、 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 / ;
2.6.2.設計單位: 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
2.6.3.代建單位: / ;
2.6.4.監理單位:福州宏誠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1、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2、 投標人應具備合法有效的福建省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二級(或以上)資質、施工資質證書經上一年度年檢合格;
3、 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存從業限制的情形,五年內無發生三級或三級以上安全事故;
4、 投標人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
5、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文物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且具有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管理經驗;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和施工期間無承擔其他在建工程;
6、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7、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 6 月 27 日至2011 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福州市金雞山隧道口北側)購買招標文件;
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50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具體詳見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即2011年7月6日上午9時30分前;
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壹拾貳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 年 7 月 6 日 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金雞山隧道口北側);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國家文物局或福建省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招標文件購買發票到場核驗登記(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建工(集團)總公司 ;地址:***
電話: 0591-83305751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350001;
電話: 0591-87858926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帳戶名稱: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福建海峽銀行華林支行;
帳 號:100016750790010002;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招標工程招標編號)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