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榕市市政招2011081 |
|---|---|
| 加入日期: | 2011.06.27 |
| 截止日期: | 2011.07.04 |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
| 地 區: | 福州市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投資約230萬元; |
招標編號:榕市市政招201108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市琴亭湖建設工程引水部分頂管施工項目 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榕發改基建[2008] 9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福州市江厝路至二建泵站;
2.2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投資約230萬元;
2.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工程為琴亭湖引水工程泵站前的重力取水段,取水規模為2.4m3/s,擬采用頂管施工,管徑d1500,頂管工作井設于泵站東側,采用曲線頂管方式往南頂,管過江厝路橋后,采用人工開挖,取出機頭。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及招標圖紙為參考;
2.4總工期要求: 6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 ;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施工及驗收按《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08等國標執行;
2.6本項目(標段)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 無 ;
2.6.2.設計單位: 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
2.6.3.代建單位: 無 ;
2.6.2.監理單位:福州成建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具有福建省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
3.2.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 資質和 《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3.3.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具備《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及《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且在遞交投標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間無在建工程;
3.4.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3.6.投標人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未正受禁止投標或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形;
3.7. 投標人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文)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投標人的企業法人或擬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沒有被列入《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規定的從業限制;
3.8. 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還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件規定在榕登記備案,其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從本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9.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0.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 年 6 月 28 日至2011 年7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代表處(福州市晉安區北環東路19號) 購買招標圖紙;投標人購買招標圖紙時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投標人除通過無記名方式購買招標圖紙外,還必須于購買招標圖紙的同一時間登錄福州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平臺進行網上匿名投標報名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具體操作方法請在網站上查詢。未實現網絡匿名購買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造成電子投標文件無法網絡遞交的,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 0 元(投標人自行在網上下載),售后不退。招標圖紙每份售價 200 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人民幣3.8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 年 7 月 13 日9 時 30 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項目開標室(福州市晉安區北環東路19號);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的本工程項目經理應當持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招標圖紙購買憑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否則,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根據《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電子投標文件實行網絡遞交的通知》(榕建綜[2009]43號文)及《關于印發<福州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榕建綜[2010]37號)規定,本項目按福州市有關電子招標投標的規定實行電子招投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電子投標文件及作為備份的電子光盤(包括網絡匿名報名號)。投標人通過電子招投標平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實現電子投標文件的網絡遞交。電子投標文件以投標人最后一次上傳成功的網絡遞交數據為準,電子光盤數據作為備份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必須提交。若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均無法通過網絡遞交成功,方可啟動電子投標文件光盤數據進行開標、評標,并以此數據為準。具體的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操作流程及步驟詳見福州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相關說明或電話咨詢電子招標投標平臺建設項目組(0591-87585006)。
7.4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一地點和截止期的同一時間進行開標,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應隨帶本人身份證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應隨帶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應當參加開標程序,并現場核驗身份。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標的或未按上述規定進行核驗的,視為自行放棄抽取中標候選人資格。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招標與采購網、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福州市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及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欄上發布。
9. 根據榕建綜[2010]29號文件規定,中標結果公示期間,招標人將通過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檢察院對中標候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福州市建設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中標候選人進行處理。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地 址:***
聯系電話:83411697 傳真或電子郵件: 87671805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地 址:***
電 話:0591-87567118 38872063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收 款 人: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帳 號: 116030100100018494
開戶銀行: 興業銀行福州溫泉支行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琴亭湖頂管施工項目” )
交易中心名稱: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