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6.27 |
|---|---|
| 截止日期: | 2011.07.17 |
| 招標業主: | 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 |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財政預算資金:人民幣捌拾萬零玖仟貳佰元整(RMB809200.00元) |
| 關鍵詞: | 鍋爐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的委托,就朝陽門等5個派出所鍋爐改造項目組織國內公開招標。現接受具備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報名投標。
一、項目名稱:朝陽門等5個派出所鍋爐改造項目
二、招 標 人: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
三、簡要招標內容:朝陽門等5個派出所鍋爐的采購、調試、售后等工作。
(詳見招標文件)
財政預算資金:人民幣捌拾萬零玖仟貳佰元整(RMB809200.00元)
四、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五、合格的投標人: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政府與政府采購有關的規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雄厚的實力、優良的管理體系、有完成本項目的相關協調、組織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履行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技術能力;
6.具有質量認證體系復印件;
7.北京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鍋爐安裝許可證三級(含)以上;
8.北京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鍋爐制造許可證B級(含)以上;
9.投標時需要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廠家的授權書;
10.凡受托為本次招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及相關聯的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投標;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17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712室
(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外大街90號普仁醫院北側)
七、招標文件售價:RMB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標前會時間:2011年7月1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標前會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九、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11年7月18日14時00分(北京時間)
投標及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國家密碼管理局認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領取人身份證復印件、近三年的相關業績(附合同如有)。以上資料提供復印件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