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6.29 |
|---|---|
| 截止日期: | 2011.07.05 |
| 招標業主: | 龍井市公安局 |
| 招標代理: | 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龍井市 |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等 |
| 關鍵詞: | 監理 |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井市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及附屬設施工程已由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發改審批【2010】541號《關于龍井市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及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龍井市公安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龍井市公安機關業務技術用房及附屬設施工程監理;招標范圍:施工監理;工程規模:11524㎡;標段劃分:1個;建設資金來自國家補助+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84%、16%。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龍井市龍和路與同心路交匯處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2011年7月21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12年10月30日,工期468日歷天;
2.4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總監須具備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外埠企業還須到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入延建筑業企業備案證明書》后方可報名參加投標。
3.5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投標報名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06月29日至2011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 在延邊州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州建設局三樓310房間)報名,聯系人:苗輝,聯系電話***
4.2 投標申請人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總監資格證書等原件,否則不予受理。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1年06月29日至2011年07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時至11:00時,下午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持以上證書及報名表購買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7月19日09時00分,地點為延邊州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中心(州建設局三樓會議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 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人民幣4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6.4 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龍井市公安局 電 話:0433-3210021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標造價 電 話:0433-5083915 聯 系人***
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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