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7.15 |
|---|---|
| 截止日期: | 2011.07.21 |
| 招標業主: | 紹興市樹人小學 |
| 地 區: | 紹興市 |
| 內 容: | 樹人小學部分弱電系統 |
紹興市樹人小學部分弱電系統招投標文件
一、招標內容:
閉路電視系統和部份音響系統設備更換,部份線路清理等。
二、工作要求:
1、本設備要求在 2011年8月15日 完成。
2、須經校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保修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以上弱電安裝及維修等本次招標合計上限總報價為5萬元。
三、設備款支付:
弱電安裝及維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合同款的80%,并退還覆約保證金(不計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內付清。設備如有增加或減少按實調整。但價格不作調整。中標單位報帳須開具正式發票。
四、招標須知:
1、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且注冊資金在人民幣壹佰萬元(含)以上。
3、投標人須有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三級)或安全防范工程設計施工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
4、產品及生產所需裝備符合國家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和環保標準。
5、招標方式:公開招標,當場開標,總報價最低報價者為中標單位和中標價。產品單價、小計及總報價必需分別填寫。
6、中標后中標單位必須嚴格按校方提供的圖紙規格清單說明、產品材質等,如發現產品型號品牌與招標文件不符,返工費由中標單位承擔,投標保證金不退。
7、中標單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中標后三個日歷日內,到招標單位簽訂合同。開標后到 2011年8月15日 內完成所有設備安裝及維修。若有延期,每超過一天,罰中標價的5%,第五天開始10%,依此類推。
8、中標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內無能力制作生產者,學校有權終止該標,并挑選有能力按中標價另行安排相關單位進行安裝。投標保證金不退。
9、按有關保修要求的有關期限,如出現質量問題,中標單位在接到通知后12個工作小時內答復,24小時內免費修復。
10、投標文件內容包括商務標內容,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與副本應分別注明,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且內容應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11、學校四樓大教室內音響系統設備及線路需要進行重新整理,包括柜內清潔衛生,如整理過程中線路或配件有問題,需要更換改線路和配件,購買材料費用有中標單位負責,如設備有問題設備購買款有學校另行支付。
12、學校另由7個教室部份弱電系統線路需要清理。
五、無效標的確定
1、投標文件未按規定標志密封的;
2、投標文件未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
3、未按招標文件格式填寫的,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辯認不清的;
4、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
六、投標報名及開標時間
1.定于 2011年7月2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紹興市樹人小學中校區后勤保障部報名(聯系人***
2.標函遞交日期定于 2011年7月24 日上午10:30 前,投標書份數為商務標正本壹份,副本二份,正本與副本不相符已正本為準,逾期作無效處理,標函送到紹興市樹人小學中校區后勤保障部,公開開標時間定于 2011年7 月 24日上午10:30 ,未交投標保證金的取消投標資格。
3、投標企業在送標時需交投標保證金伍仟元(現金),未中標者在開標后立即退還,中標者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完成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退還(不計息)。
4、對不中標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釋。
5、未盡事宜與學校協商解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