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7.20 |
|---|---|
| 截止日期: | 2011.07.27 |
| 招標業(yè)主: | 興化市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處 |
| 地 區(qū): | 興化市 |
| 內 容: | 標段內容 拉管工程(含管材管件) |
2009-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增做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興化市建設工程招標資格預審文件
一、資格預審須知
招標人名稱 興化市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處 招標人地點 興化市水務局內
項目名稱 2009-2010年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增做工程 項目地點 新垛、大營、安豐、老圩
招標方式 公開 招標標段數 1個 標段內容 拉管工程(含管材管件)
工程資金來源 國有 招標工期 4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11.8
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請攜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企業(yè)資質材料復印件、報名項目經理職工養(yǎng)老保險手冊材料、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利工程注冊建造師貳級(含)以上或小型項目管理師及項目經理安全考核合格證、加蓋企業(yè)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項目經理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均須提供各三份并加原單位公章,于2011年7月 21日至 2011年7月27日(上午8時30分~11時30分、下午3時~6時,節(jié)假日除外)攜企業(yè)及報名項目經理IC卡到 市招投標交易中心 刷卡報名并參加資格預審。
1報名項目經理如有在建工程,須滿足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fā)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的條件,同時在報名時還需出具原發(fā)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書面證明。
2經資格預審確定的潛在投標人不獲取招標文件或者獲取招標文件后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在公告期間,其它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二、確定潛在投標人方式:
(一)、若本工程每標段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少于3家,則重新組織招標。
(二)、若本工程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或只有3家,招標人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確定投標人:1、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
三、資格預審結果通知:
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向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發(fā)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并同時向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四、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為轉賬支票、電匯、銀行匯票中的一種,不得以現金等其它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2、資審合格投標人在發(fā)標前須向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憑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證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戶名:興化市招投標交易中心,開戶行:江蘇興化農村合作銀行營業(yè)部,賬號:321281 470120 10000 99458。3、投標人提交的銀行票據中的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的法人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人法人單位名稱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4、報名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將投標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并購買招標文件,否則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按不獲取招標文件、無故放棄投標處理。
五、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工程開工進場后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工程量按序時進度完成50%后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3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十日內付合同總價的20%,余款留5%質量保修金外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后6個月內結清。(管材管件必須持有質監(jiān)或工商對各種規(guī)格管材管件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檢測費用由中標單位自負)
六、評標定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