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KNJ101167-09SG |
|---|---|
| 加入日期: | 2011.07.26 |
| 截止日期: | 2011.08.01 |
| 招標業主: | 南京板橋新城開發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南京銀佳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南京市 |
| 內 容: | 工程規模:橋長:151 m;單跨:10 m。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
標段編號: KNJ101167-09SG
南京板橋新城開發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蓮花湖公園建設工程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板新管發【2010】72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非政府性資金:29000.00萬元;],現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一、南京銀佳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本工程采用網上招投標。
二、本招標工程概況:
1、標段名稱:二號橋改造工程
2、工程地點:東起文體廣場、商貿廣場,西至板橋大道,南起湖景路,北至江大路
3、工程類型:一般工程
4、建設內容:市政公用工程;
5、結構類型:其他
6、工期要求:40日歷天
7、工程合同估算價:150.00萬元
8、招標內容:城市橋梁;
9、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橋欄桿及地面鋪裝工程
10、工程規模:橋長:151 m;單跨:10 m。
三、投標報名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等級及范圍: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級(含)以上。
2.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
3、投標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報名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方法:
投標申請人可登錄南京市建設工程信息網報名。
本公告發布之日即網上投標報名的時間:自2011年7月26日至 2011年8月1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投標申請人可采用網上下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網上發布的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與書面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網上發布的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與書面公告和資格預審文件必須完全一致,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五、資格審查辦法:
1、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方法按照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及有關法規文件的規定執行。
2、本工程按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中規定的必選條件作為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
其中必選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真或者弄虛作假;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許可證;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1)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小于等于9家,招標人將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量大于9家,招標人將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六、投標報價評審方法:
使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并且使用蘇建招[2010]333號所規定的投標報價評審方法二:設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所有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A,若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人為7家或7家以上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投標報價和一個最低投標報價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招標控制價為B,則: 招標最低控制價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圍一般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圍為95%~98%; K2的取值范圍,建筑工程為90%~100%,裝修、安裝工程為88%~100%,市政工程為86%~100%,園林綠化工程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開標前由投標人推選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2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C值一經確定,在后續的評審中出現的任何情形都將不改變C值的結果。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最低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
七、其他:
⑴潛在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企業資質證書上的單位名稱一致;
⑵開標時,本工程各潛在投標人的項目經理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建造師證書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
⑶資格預審時,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投標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
(4)本工程沒有對企業資質和項目經理資質提高等級的要求;
⑸資格預審過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業信譽、業績方面的情況,以南京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數據庫中的業績為準(該部分業績材料企業可不再提供原件);
⑹本工程設有最高限價,將在投標截止日前15日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
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投標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參加投標:
(一)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二)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的;
九、本公告發布法定媒體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監管網 南京市建設工程信息網
十、本公告發布日期從 2011-7-26 8:30到 2011-8-1 17:00為止
本公告為第 2 次發布公告
招標人:南京板橋新城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南京銀佳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地址: 代理機構地址:***
招標人郵編: 代理機構郵編:210024
招標人傳真: 代理機構傳真:***
招標人聯系人: 代理機構聯系人***
招標人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招標人電子郵箱: 代理機構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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