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CD-2011-ELC-SG-32 |
|---|---|
| 加入日期: | 2011.07.30 |
| 招標業主: | 呼倫貝爾市金地房地產開發公司 |
| 招標代理: | 呼倫貝爾市承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內蒙古 |
| 內 容: | 建設規模及內容:總建筑面積10500平方米,其中住宅6097.22平方米、商服4402.78平方米。 |
鄂倫春旗諾敏鎮陽光名苑二區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D-2011-ELC-SG-32
1、鄂倫春旗諾敏鎮陽光名苑二區建設項目,經呼倫貝爾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呼發改行審字[2011]628號文件)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商。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概況:
2.1建設規模及內容:總建筑面積10500平方米,其中住宅6097.22平方米、商服4402.78平方米。
2.2工程建設地點:鄂倫春旗諾敏鎮
2.3資金來源:自籌
2.4工期要求:150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報名條件:
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暫叁級以上(含暫叁級)資質的施工單位。
4、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4.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經辦人委托書(經辦人須持身份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建造師注冊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證書、五大員證(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造價員),外進施工企業需提供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準入手續及呼倫貝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核發的注冊手續,以上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副本及復印件(加蓋紅章)一式叁份(A4紙)。
4.2近兩年企業的業績證明資料。
5、報名時間:
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內,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時間),逾期不再接受。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投標。
6、 招標單位:呼倫貝爾市金地房地產開發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呼倫貝爾市承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報名地點:呼倫貝爾市承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0470-8257755 聯系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