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8.03 |
|---|---|
| 截止日期: | 2011.08.10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荔灣區河涌管理所 |
| 招標代理: | 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五、投標申請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且上年度工商年檢合格; 2、主項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
水閘泵站根據穗財農[2009]146號文件,荔灣區葵蓬一隊水閘泵站重建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廣州市荔灣區河涌管理所作為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現決定以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凡有意的潛在投標人均可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人將被邀請參加本次投標。具體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廣州市荔灣區西漖涌匯入葵蓬涌的入口處,建設內容包括重建葵蓬一隊水閘、泵站及其附屬建筑物和閘站管理控制等(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二、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工程承包費約800萬元。
三、工期:180個日歷天
四、承包方式:采用綜合單價承包形式
五、投標申請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內容):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且上年度工商年檢合格;
2、主項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3、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臨時執業資格(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中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投標單位應確保所選用的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任現職工作,如經業主發現項目負責人不在本單位工作的取消其投標資格)。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類工程師或以上職稱。為確保本工程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申請單位任現職工作,項目負責人***
4、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5、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1)投標申請人近三年(2008年7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經公開招標的造價800萬元或以上的類似水利工程(時間、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需同時提供完整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評定證明、發包人名稱、地址、聯系人***
(2)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近三年(2008年7月至今)負責過經公開招標的造價800萬元或以上的類似水利工程,需同時提供完整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評定證明、發包人名稱、地址、聯系人***
注:竣工驗收評定證明是指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要求填寫的下列資料之一:①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單位驗收鑒定書),至少必須有驗收主持單位或業主或質量監督單位蓋公章。
7、具備企業稅務登記證;
8、具備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報表(2008-2009年);
9、投標申請人在報名前已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IC卡;
10、投標申請人及其擬參加本項目的相關人員在近三年內(2008年7月至今)均無不良記錄及違法行為記錄(含在公開網絡查詢,投標申請人及其擬參加本項目的相關人員在近三年內(2008年7月至今)均無不良記錄及違法行為記錄);
11、投入且滿足本工程所需的人員架構(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12、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辦妥建筑業企業在穗備案手續。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誠信檔案”為準;
13、專職安全員具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14、擬投入本工程的機械設備必須提供機械設備證明(發票復印件);
1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報名時須按本招標工程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提交有關資料:資格預審文件可從廣州建設工程招標交易信息網下載或到招標代理處索取。
七、資格預審:資格預審辦法詳見資格預審文件。預審結果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八、報名的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 2011 年8 月10日至2011 年8月11日9:00~11:00,14:00~16:00時(按北京時間);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招標人:廣州市荔灣區河涌管理所
地址:***
聯系人:鄺先生 電話:***
招標代理人: 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葉先生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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