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S110817 |
|---|---|
| 加入日期: | 2011.08.05 |
| 截止日期: | 2011.08.15 |
| 地 區: | 河北省 |
| 內 容: | 數量 約4.7萬噸 |
編號 S110817 標的名稱 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 數量 約4.7萬噸
招標(項目)情況介紹 對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作業。(合同期限12個月)。
技術條款、技術協議 (詳見附件一)。
合同主要條款 (詳見附件二)。
中標模式 一個標段,一家中標。
投標保證金 本次招標收取投標保證金1萬元整,投標人在確認技術條款、技術協議及合同主要條款無誤后繳納投標保證金,領取招標文件;中標后投標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后無息退還;如未中標則招標活動結束后無息退還;如果投標人放棄投標、哄抬標價、提供虛假材料、串標、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招標方將沒收投標保證金。
報名條件要求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資質齊全。
2、 鏟車、司機等作業人員須具備有效操作證。
報名方式 咨詢電話 傳真 報名網址
0311-86912993穆金剛
0311-86912653吳振江 0311—86912775
監督及投訴 電話:0311-86912037(紀委) 電子郵箱***
報名截止時間 2011年8月15日
河北鋼鐵集團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招標辦
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
合同主要條款
一、業務名稱、業務內容、業務要求(見技術協議)。
二、履約保證金條款:
2.1根據 招標公示表確定的履約保證金規則,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 元(大寫: )。
2.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方因違約被扣減履約保證金導致履約保證金
金額不足,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2.3合同到期終止或經雙方協商終止后,甲乙雙方在結清款項之日起30日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2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內,甲方發生停產、限產、檢修、改造、運營方式改變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調整業務范圍、結算方式、合同有效期等事項,甲方有權暫時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四、計量: 以甲方過秤計量數量為結算依據。
五、結算:
5.1結算方式、時間:
乙方于次月12日前持相關數據與甲方核對無誤后結算上月費用。
5.2乙方開具國家規定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結算付款。
六、付款: 甲方將結算款通過賬戶支付給乙方(承兌匯票或現匯,以承兌匯票為主),,合同到期次月付清全部余款。
七、技術條款:
7.1由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物資管理部簽字的附件《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技術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沖突時以合同正文約定為準。
八、補充協議
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檢查考核
9.1乙方保證已充分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遵守,如乙方違反協議和甲方制度,每發生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3000元,弄虛作假每發生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5000元。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2保證甲方生產,若影響甲方生產,每發生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5000 元。
9.3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運輸過程中不能產生丟灑現象,否則每發生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5000元,累計灑落三次以上的或嚴重灑料且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4作業車輛必須保證密封良好,由于車輛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而出現灑落,甲方有權予以停運。
十、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可解除、終止合同的情形外,未經協商而終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10.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需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12.1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因乙方作業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等。
12.2乙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為其人員繳納各種保險。因乙方人員與乙方產生的勞動爭議、工傷事故、拖欠工資糾紛等導致甲方涉訴,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2.4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招標方):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
乙方(投標方):
投標單位簽字表 年 月 日
單 位 代 理 人
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
技 術 協 議
招標編號:
甲方(招標方):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投標方):
甲方根據生產的需求擬對“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廠內運輸”業務進行招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技術協議:
一、招標標段、業務名稱、業務內容、暫估業務量、作業要求:
1. 標段名稱:廠內氧化鐵皮、除塵灰及合金切頭運輸標段。
1.1氧化鐵皮: 從各生產廠(不含二軋廠)裝運、過秤、卸到指定料場。
暫估業務量約2000噸/月。
1.2除塵灰:從各生產廠(不含二軋廠)裝運、過秤、卸到指定料場。
暫估業務量約1500 噸/月。
1.3合金切頭:從廢次材庫裝運、過秤、卸到煉鋼廠。
暫估業務量約400 噸/月。
氧化鐵皮、除塵灰、合金切頭招標單價:__元/噸。
2.作業要求:
2.1乙方保證生產正常運行24小時作業,及時運輸,不能影響生產,并且保證通信暢通。
2.2乙方自備鏟車1輛;10噸自卸車4輛;配置的設備提前三天到位并具備作業條件。
2.3所用設備、工具、材料、車輛等由乙方自備,費用自理,甲方不負責提供。
2.4所用車輛必須符合甲方車型要求,密封良好,滿足環保要求。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1告知乙方相關工作事項。
1.2執行甲方《相關方管理辦法》。
1.3對乙方作業相關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
1.4有權制止乙方的各種違規、違制、違法行為。
1.5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的相關工作。
2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2.1執行甲方《相關方管理辦法》。
2.2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環保協議》、《治安、交通協議》《外協方作業危害因素告知書》。
2.3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2.4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5負責作業過程中隨車票據的傳遞。
2.6保證業務工作的安全、質量、數量和時間。
2.7在甲方區域發生的人身、車輛事故及設施損壞等按責任承擔。
2.8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并反映到有關部門。
三、計量: 以甲方過秤計量數量為結算依據。
四、本技術協議為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以下關系:
4.1本技術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內容有沖突時以合同正文內容為準。
甲方(招標方):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投標方):
投標單位簽字表 年 月 日
單 位 代 理 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