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8.05 |
|---|---|
| 截止日期: | 2011.08.15 |
| 招標代理: | 重慶市江津區工程建設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地 區: | 重慶市 |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等 |
重慶市江津區工程建設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區交易中心)根據江津區財政局下達的采購任務通知,對重慶市江津區幾江街道中央大道路燈及其配套安裝工程以競爭性談判方式實行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投標。
一、招標項目內容
分包號 分包名稱及內容 投標最高限價
(萬元) 投標保證金
(萬元) 履約保證金(萬元)
1 江津區幾江鎮中央大道路燈及配套安裝工程 77.4 0.8 5
二、資金來源
采購人財政集中支付。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投標人必須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四、投標、開標有關說明
(一)招標文件發布時間:2011年8月5日。
(二)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招標文件及全部相關資料,投標人自行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門戶網或江津區工程建設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下載。
(三)投標地點:區交易中心開標室。
(四)遞交標書開始時間:2011年8月15日14:30時。
(五)遞交標書截止時間:2011年8月15日14:50時(并繳納標書費500元/套)。
(六)開標時間: 2011年8月15日15:00時。
(七)開標地點:區交易中心開標室。
五、投標保證金
(一)繳納投標保證金方式
投標保證金通過電匯、匯票、轉賬等方式繳納,從投標人基本賬戶提交,不得使用現金進賬。
(二)投標保證金賬戶(以下任意銀行均可)
1、收款單位: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
2、開戶行及賬號
(1)保證金賬戶繳費銀行:重慶江津石銀村鎮銀行
賬號:60600015201080000020
(2)保證金賬戶繳費銀行:農行江津支行
帳號:31140101040002740
3、請在空白處注明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4058477和項目名稱。
(三)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11年8月12日18時前(以銀行日戳為準),并于2011年8月12日18時前,必須將銀行回單、投標人開戶許可證復印件,遞交或電郵(jyzx668@163.com)至區交易中心財務科(電郵的必須電話確認023-47217307)。
(四)投標人應準確計算資金在途時間,如因投標保證金未及時到帳和未及時辦理確認手續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六、投標有關規定
(一)超過投標截止時間、不按本招標文件規定密封的投標、未辦理確認手續或不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有效足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區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二)標書費于遞交投標文件時一并交納。未交納標書費的,其投標無效。
(三)投標單位應自行踏勘現場。投標單位自身應對考察中獲取的現場資料負責。不管投標單位是否踏勘過現場,均被認為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前已踏勘過現場,對本項目的風險和義務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標文件中充分考慮了現場和環境條件。
(四)質疑:遞交書面質疑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12日16時前。
(五)投標單位自行承擔參加本項目的全部費用,責任和風險。
七、聯系方式***
(一)采購代理機構:區交易中心。
聯系人***
郵 編:402260。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二)采購人:重慶市江津區路燈管理所
聯系人***
郵 編:402260。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