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8.09 |
|---|---|
| 截止日期: | 2011.08.15 |
| 招標業主: | 澧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
| 招標代理: | 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澧縣 |
| 內 容: | 建設規模:68.11公頃 |
澧縣官垸鄉仙桃村等三個村土地開發項目
1招標條件:
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澧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的委托,對官垸鄉仙桃村等三個村土地開發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招標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于財政撥款。本公告已報招投標監管部門備案,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澧縣官垸鄉仙桃村等三個村土地開發項目
2.2建設地點:澧縣官垸鄉仙桃村等三個村
2.3建設規模:68.11公頃
2.4投資金額:約386萬元
2.5工 期: 90 天(日歷天)
2.6質量標準:達到國土資源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TD/T1013—2000)的標準和規劃設計方案的要求
2.7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一個標段;招標范圍為土地平整、農田水利工程及田間道路工程等(詳見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以及設計圖紙)。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參與本次項目的申請人必須是經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在湘土整發[2008]107號文公布, 且在常德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備案認可的施工單位。
3.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經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中心在湘土整發[2009]39號文公布的合格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近三年內有一個及以上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管理經驗(以提供工程承包合同及所實施項目當地土地整理機構對工程的評估意見為依據),并按湘土整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對項目負責人***
3.3技術負責人***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依據澧檢發[2010]06號文件規定,參與本次項目的投標的申請人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將所有報名的施工單位抄送給澧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由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委托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對報名單位企業的信譽、資質與實力等情況進行考察,經考察發現有過圍標、串標、非法掛靠、倒手轉包和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重大責任事故等不良記錄的單位,一律取消報名資質。
4投標申請人報名:
4.1 報名時間:2011年_8_月__9_日至2011年_8_月_15_日,北京時間 8:30至11:30,15:00至17:30,(節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辦理。
4.2 報名地點: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鵬翔分公司。
4.3 投標申請人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及湖南省省級以上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項目經理培訓證書、項目負責人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證及近三年內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管理業績(工程承包合同及所實施項目當地土地整理機構對工程的評估意見)、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技術負責人***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方式
5.1滿足資質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在報名成功后須將擬任項目負責人***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6.2投標申請人必須接受澧縣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的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3只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
7本項目資格預審方法: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
8本次招投標的行政監督:
8.1本項目按照相關規定接受招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監督。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澧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中科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澧縣澧陽鎮澧州大道東段 地 址:***
聯系人:王 祥 聯系人***
電 話:0736-3133083 電 話:***
傳 真:***
鵬翔分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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