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8.09 |
|---|---|
| 截止日期: | 2011.08.15 |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新浦區人民檢察院 |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萬達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連云港 |
| 內 容: |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10800201 建設監理 公開招標 85 2011-8-31 |
| 關鍵詞: | 綜合樓 監理 |
工程編號 LYG201108002
工程名稱 新浦區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綜合樓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市新浦區人民檢察院
代理機構名稱 連云港萬達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連云港市新浦區凌洲東路北,寧連高速西
工程規模 項目估算總投資約3595萬元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20110800201 建設監理 公開招標 85 2011-8-31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萬達事務所(報名前電話聯系)
公告發布日期 2011年8月9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1年8月31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2年12月23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1年8月9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1年8月15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甲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叁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其他條件 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1、投標申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投標申請人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總監的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在有效期內)。 4、企業及總監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總監近5年未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 5、其余:(1)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 (2)總監執行連建質[2007]573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總監進行投標。備注: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連建質[2007]551號文。外省外市的監理企業來我市承接監理業務時,應提供監理企業的《核驗通知書》,沒有進行項目核驗的監理企業資格審查不通過。(4)投標申請人必須按預審文件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6、中標總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進行監理,必須承諾親臨現場,實際指揮監理。 7、若發現提供資料中有虛假,將取消該單位及總監承接該工程的資格。
公告信息 投標單位資格要求
1、投標申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投標申請人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總監的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在有效期內)。
4、企業及總監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總監近5年未出現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
5、其余:
(1)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精神 ;
(2)總監執行連建質[2007]573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總監進行投標。備注: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連建質[2007]551號文。外省外市的監理企業來我市承接監理業務時,應提供監理企業的《核驗通知書》,沒有進行項目核驗的監理企業資格審查不通過。
(4)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將對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6、中標總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進行監理,必須承諾親臨現場,實際指揮監理。
7、若發現提供資料中有虛假,將取消該單位及總監承接該工程的資格。
監理評分細則
一、監理大綱(25分)
1、技術文件符合招標文件和監理規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據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服務的要求和范圍,對擬投監理合同段的監理工作安排、主要監理人員的崗位職責的闡述,視合理情況得0~2分。
3、現場監理組織機構設置與人員安排:通過框圖形式,明確擬設監理合同段的組織機構,視合理情況酌情得0~2分。
4、監理辦公設施、交通設備的配備,符合現場工作需要,視合理情況得0~1分。
5、監理工作程序:結合監理工作的階段劃分,對項目工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環境保護、費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項管理、文件資料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理工作的方法與流程的簡要闡述,視合理情況得0~4分。
6、監理大綱(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據招標文件及現場考察情況,提出本項目監理工作應特別重視的問題并給出解決方法的,視合理情況得0~4分。
8、根據以往經驗,對本項目監理工作提出建議,視合理情況得0~3分。
二、人員素質(40分)
1、總監配備(10分);
a、總監為符合本招標文件要求的建筑工程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得3分;
b、總監所學專業為房屋建筑類的得3分;
C、總監理工程師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得4分。
以上證書需要提供相關原件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2、專業配套(10分):
根據具體工程項目,選擇相應的專業人數,滿足工程需要,專業人員兼任的工程項目數必須客觀可行,專業人員不配套,缺一專業不得分;專業人員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土建3人,電氣1人,暖通1人,給排水1人,弱電1人,裝飾1人,工程造價人員1人。(不含總監)
3、監理人員職稱結構(6分):
高、中級職稱符合要求得滿分。高、中級職稱每降低10%扣1分。
本工程要求(不含總監):高級職稱不少于1人(土建或安裝1人),中級職稱不少于3人(其中土建、安裝、工程造價至少各1人)。
4、監理人員年齡結構(4分):
55-65歲監理人員占監理人數在20%以內的得滿分,每超過10%扣1分。
5、上崗證(10分):
監理人員持證上崗率為100%得滿分。無證不得分。
所有人員均應提供職稱證原件、上崗證備查,無原件不得分。
三、監理取費(10分)
本工程監理取費為:根據本工程的監理范圍及工程情況,按蘇價服[2007]195號文規定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相應監理費率標準計取,以蘇價服[2007]195號文規定的取費標準下浮20%為基準價,基準價為最高分,每高于基準價的10%扣1分,不足10%,按內插法相應扣減。高于該文件規定取費最高值或低于該文件規定取費最低值的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說明: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高程調整系數
本工程:計費額暫按3600萬元計。專業調整系數=1;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1.15;高程調整系數=1。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104.5萬元。
四、檢測設備(10分)
1、自有檢測設備得5分:其中全站儀得1分;經緯儀得1分;水準儀得1分;數顯回彈儀得1分;手持測距儀得1分。(以上設備須提供發票及檢定證書原件)
2、有一定的試驗設備或有與獨立資質的專業檢測單位聯營協議得5分,無試驗設備或未聯營的得0分。
五、監理業績(8分)
1、企業監理業績(4分):2007年8月至2011年8月(時間以監理合同簽定時間為準)監理的類似工程單項合同建安投資額達到3600萬(含),每項得1分,最高得4分。
2、總監監理業績(4分):2007年8月至2011年8月(時間以監理合同簽定時間為準)監理的類似工程單項合同建安投資額達到3600萬(含),每項2分,最高得4分。
3、所監理工程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過4分。所監理工程有一個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過6分。
注:監理人員資質證書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為準
企業及總監業績證明材料的說明:
a開標時提供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監理業務手冊等業績證明原件,業績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為準。無原件不得分。b類似業績為公共建筑工程(非廠房、非住宅)等。C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項目的總監姓名、工程規模等需要明示的內容,沒有明示造成無法打分的業績不得分(若提供的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監理業務手冊等不能證明,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及當地地市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單位公章,否則不得分)。
六、行業表彰(5分)
1、企業信譽:獲得省示范監理企業的投標人加4分;省優秀監理企業的投標人加2分;
市示范監理企業的投標人加2分;市優秀監理企業的投標人加1分
2、總監信譽:獲得省市優秀總監理工程師的總監加1分;
說明:①、省、市示范監理企業有效期為表彰決定印發日起兩年;省、市優秀監理企業有效期為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
②、市、省優秀總監理工程師有效期為表彰決定印發日起一年;
③、對于同時獲省市兩級表彰的監理企業和總監不重復加分。
④、獎項的截止時間為開標日期。
七、基礎信譽(2分)
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和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
各投標人在開標時應出具投標單位所在地地市級檢察機關(本省行政區域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本市行政區域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負責查詢提供)分別出具的有無行賄記錄、市場不良行為方面的證明。
(1)能提供并證明情況良好的得2分;
(2)無法提供證明的得0分;
(3)有行賄或不良記錄的扣除2分。
在中標結果公示時由招標人根據連建監(2005)397號文對中標候選人進行調查。
備注:1)此證明必須是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兩個部門分別出具,兩個證明均齊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為準,部門章無效);
2)關于建設局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不良行為查詢網址進入“建設市場主體不當行為公示 ”。
B、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
3)關于檢察院方面證明:
A、若投標企業屬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B、若投標企業非本省資質管理的,其證明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檢察院負責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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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 江蘇連云港新浦區蒼梧路6號龍河大廈907室 聯系人***
劉志會
傳真 0518-85838346 電話
0518-85838346
郵編 222006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1年8月9日至 2011年8月1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5時 0分 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市招投標中心向萬達事務所(報名前電話聯系)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1年8月9日至 2011年8月15日,每天上午 8時 3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5時 0分至 17時 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萬達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獲取 招標文件。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