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8.20 |
|---|---|
| 截止日期: | 2011.08.26 |
| 招標業主: | 沛縣教育局 |
| 招標代理: | 沛縣建都招標投標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沛縣 |
| 內 容: | 工程規模: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49077平方米,投資約6690萬元。 |
| 關鍵詞: | 監理 學校 小學 |
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二次公告)
(監理資格預審條件)
1、沛縣教育局(招標人全稱)的沛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沛縣發改委及相關部門(項目批準機關全稱)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國有,現已落實。現歡迎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該工程監理的資格預審。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建設地點:沛城鎮等13個鄉鎮。
(2)工程規模:框架結構,建筑面積約49077平方米,投資約6690萬元。
(3)招標范圍及內容:本項目自前期工作階段開始至竣工后保修期結束期間的監理工作。
(4)工 期:同施工工期;
3、本招標工程共壹個標段,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標段的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2)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省注冊監理工程師崗位資格證書且在本企業注冊。
(3)、現場監理組主要人員的資質和要求:總監理工程師1名;土建監理工程師1名;安裝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員10名;見證員2人(監理員具備見證資質可兼職)。
5、投標人可在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到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憑本人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日期截止至2011年8月19日17時30分),并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7時3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處報名。資格預審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6、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所報總監、土建監理、安裝監理、監理員注冊執業證書,見證員證。
(4)外市監理企業報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設局五樓建工處辦理監理資質和監理從業人員單個監理項目核驗手續;
(5)經辦人二代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
(6)《資格預審申請書》(須加蓋單位公章)。
(7)投標人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投標人行賄檔案查詢函(原件)
7、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伍萬元人民幣,收款人: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戶行:沛縣中行,開戶賬號:7055056550809100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縣招標辦備案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8、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全部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注:投標單位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復印件裝訂放入資格預審申請書中,資格預審申請書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9、本工程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招標人:沛縣教育局
聯系人:潘序峰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沛縣建都招標投標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董道春 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