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AZFCG2011-128 |
|---|---|
| 加入日期: | 2011.08.22 |
| 截止日期: | 2011.08.29 |
| 招標業主: | 廣安市國土資源局 |
| 地 區: | 廣安市 |
| 內 容: | 2011-2020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 |
受廣安市國土資源局委托,“廣安市(2011-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項目近期將進行政府采購。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就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需求(詳見附件)廣泛征求各供應商的意見。
如認為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需求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或內容不明晰,請具體指出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或不明晰的內容,并進行說明。
一、接受意見反饋的截止日期:2011年8月29日17時
二、招標編號、資質要求及設備采購清單:
1、招標編號:GAZFCG2011-128號。
2、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察和設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的能力。
(2)要求規劃編制項目總負責人2人以上、專題研究負責人***
(3)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三、詳細要求:
廣安市(2011年—2020年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
1、開展資料收集、整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充分考慮廣安現行管理體制要求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廣安地質災害防治治理規劃的深度和可操作性。規劃編制過程中,既要扎實做好基礎工作,為上級規劃擬定宏觀調控指標和規劃分區特別是劃分規劃區塊提供依據,也要對上級規劃確定的相關內容和布局方案進行分解細化和落實,對本級的地質環境治理和保護活動進行統籌規劃和微觀調控。通過科學制定和落實規劃指標,強化規劃目標管理;通過規劃合理劃分區塊,按照區塊確定地質災害防治治理設置條件,提高規劃對地質環境治理設置的指導作用;通過加強保障規劃實施的制度建設,增強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功能。
2、開展對《廣安市(2011年–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專題研究及編制專題研究報告。
3、嚴格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人大《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要求編制完成規劃文本、全市地質災害現狀分布圖、地質治理治理規劃圖、規劃附表、規劃編制說明、規劃基礎研究報告、規劃編制說明、環評專章、規劃圖件(含用Mapgis制圖軟件形成的電子圖件)和規劃數據庫等工作內容及成果等。
4、規劃編制工作要根據廣安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按“輕重緩急”的原則保護與治理相結合對地質災害進行規劃治理。圍繞促進廣安市各區域協調發展的目標,嚴格按照部、省有關規程規定執行,并制定符合省、市規定的規劃編制的詳細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步驟,工作方案、技術路線方案以及報價方認為需提交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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