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CD-2009-ELC-SG-29 |
|---|---|
| 加入日期: | 2009.07.18 |
| 截止日期: | 2009.07.23 |
| 招標業主: | 鄂倫春旗國土資源局 |
| 招標代理: | 呼倫貝爾承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呼倫貝 |
| 內 容: | 報名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 |
招標編號:CD-2009-ELC-SG-29
1、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煤礦(興達煤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工程,經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文件(內國土資字【2009】99號)批準建設,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商。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概況:
2.1建設規模及內容:1.廢棄礦井封堵;2.地面塌陷坑回填;3.固體廢棄物清運、平整;4.覆土工程;5.恢復植被;6.設計書提交適合礦山治理的大比例尺地形測繪圖。
2.2工程建設地點:大楊樹煤礦(興達煤礦)。
2.3資金來源:自治區財政補助和地方匹配
2.4工期要求: 365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報名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
4、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4.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經辦人委托書(經辦人須持身份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建造師注冊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證書、五大員證,外進施工企業需提供自治區建設廳核發的準入手續,以上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副本及復印件(加蓋紅章)一式叁份(A4紙)。
4.2近兩年企業的業績證明資料
5、報名時間:
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內,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時間),逾期不在接受。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投標。
6、 招標單位:鄂倫春旗國土資源局
招標代理機構:呼倫貝爾承達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7、報名地點:鄂倫春旗國土資源局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0470-5624062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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