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9.08 |
|---|---|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市環境監測中心 |
| 地 區: | 連云港 |
| 內 容: | 空氣自動監測儀器(二氧化硫分析儀、氮氧化物分析儀、一氧化碳分析儀、臭氧分析儀、可吸入顆粒物分析儀、零氣儀、校準儀、能見度儀)。金額:130萬元。 |
關于連云港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購買空氣自動監測儀器等進口產品專家論證意見公示
受連云港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委托,擬采購進口產品:空氣自動監測儀器(二氧化硫分析儀、氮氧化物分析儀、一氧化碳分析儀、臭氧分析儀、可吸入顆粒物分析儀、零氣儀、校準儀、能見度儀)。金額:130萬元。
經過采購方市場調研,采購進口產品理由如下:
1、作為二期升級項目,我站原有的儀器及一期升級項目均采用進口產品,該項目是對一期剩余老化儀器進行更新,為保持一期項目數據庫的一致性及與國家環境監測總站、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的數傳不變,應仍采用同類型儀器。
2、根據市場調研及專家介紹,目前國內生產的相關儀器部分性能指標仍達不到我方采購要求,在儀器穩定度、故障率等方面與進口儀器仍有差距。目前我江蘇省的國家級空氣自動站仍全采用進口產品。
2011年9月1日,采購方組織相關專家對采購進口產品進行了論證,專家組論證意見如下:
目前我省的國家級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均采用進口產品,其儀器性能指標、儀器穩定性均高于國產相關儀器。作為分批升級項目,建議該系統仍采用原進口產品,保證其與國家總站、省中心的數據聯網與數據庫整合分析。
論證專家、律師:
門建武、梁作光、朱守超、田永祥、李家愛
現將以上情況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攜書面材料與以下聯系人***
連云港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
聯系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