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9.10 |
|---|---|
| 截止日期: | 2011.09.15 |
| 招標業主: | 重慶市涪陵區社保局 |
| 招標代理: | 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地 區: | 重慶市 |
| 內 容: |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 |
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重慶市涪陵區社保局委托,就下述項目進行詢價采購,歡迎符合資質的供應商參與報價。
一、項目編號:涪招采X2011-47二、項目名稱:重慶市涪陵區社保中心電子檔案管理系統
三、項目內容:重慶市涪陵區社保中心電子檔案管理系統
四、報價截止時間:2011年9月15日上午9:30正,過時不予接收。
五、報價地點: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開標室(順江大道6號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六、參與報價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
1.《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或負責人***
5. 在涪陵有相應的售后服務機構或代理服務機構,售后響應時間為30分鐘(須提供承諾書原件);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七、詢價文件在重慶市涪陵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和涪陵區政府采購網自行下載(涪陵區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采購詢價文件)。
八、詢價文件工本費 200元,報價前以現金形式交納(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出具收據),售后不退(報價截至時間前未交納的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九、詢價現場報價方必須在報價截至時間前向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交該項目詢價保證金 5000元。未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由交易中心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詢價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無息退還。
(一)繳納詢價保證金方式
詢價保證金以電匯、匯票、轉賬等方式繳納(現金不受理)。
(二)詢價保證金賬戶如下:
開戶名: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重慶三峽銀行涪陵支行
帳號:0154016430000081
十、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照詢價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交報價文件一套(包括資質文件包和報價包),報價包和資質文件包分別密封包裝,資質文件包采用訂本式裝訂成冊,并用文件袋封裝后在詢價會開始前由報價授權代理人送達詢價現場。
十一、報價要求:
報價包括運輸費、安裝、稅金等所有費用。
十二、報價有關規定:
報價方的報價文件,在報價截止時間前遞交,逾時拒收。
報價方不按詢價文件規定提交有效足額詢價保證金的、經審查其報價文件中提供的資質文件不合格的、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均被視為無效報價。
十三、成交評定辦法:
在滿足要求的條件下報價最低者為成交候選人。若出現最低報價相同時,由采購單位在最低報價相同的供應商中抽簽確定成交候選人。惡意競標者將納入政府采購黑名單,停止參加三年政府采購活動。
十三、合同簽訂和供貨時間、地點要求:
成交供應商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時,成交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型號與報價時不一致的(但提供的是同品牌、同規格的新型合格產品,參數和性能等優于詢價時提供的老型號,并有行業機構或專家書面蓋章簽字證明原件的除外),采購方有權拒絕簽訂合同,并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責。在簽訂合同時,成交供應商需向采購方繳納履約保證金(按合同上的標準計算)。
供貨時間:2011年9月28日前完成交貨和驗收。
交貨地點:重慶市涪陵區社保中心
無特殊原因未按期限簽訂合同的(特殊原因需要有證據證明),詢價方將不予退還其交納的詢價保證金,并取消其成交資格;情節嚴重的,由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并予以通報;給需方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成交供應商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后由財政支付。
十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采購人:重慶市涪陵區社保局
聯系人***
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重慶市涪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
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