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MJ2011-JS054-4 |
|---|---|
| 加入日期: | 2011.09.11 |
| 截止日期: | 2011.09.15 |
| 招標業主: | 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 |
| 招標代理: | 內蒙古佳諾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內蒙古 |
| 內 容: | 新型電采暖設備 |
伊東集團東興化工氯堿、PVC及電石項目配套110kV變電站工程項目新型電采暖設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MJ2011-JS054-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內蒙古佳諾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的委托,對伊東集團東興化工氯堿、PVC及電石項目配套110kV變電站工程新型電采暖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擇優選擇供貨商,F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為伊東集團東興化工氯堿、PVC及電石項目配套110kV變電站工程,經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內經信投規字【2010】519號文件核準。招標人為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新型電采暖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建設地點
伊東集團東興化工氯堿、PVC工程配套110kV變電站地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旗下營鎮境內。
三、招標內容
新型電采暖設備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兩份(原件)授權委托人親自辦理
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三A級企業信用等級證書、三標一體體系認證書及年檢記錄
7、生產制造招標設備所需生產許可證(同時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8、投標人須提供最近三年內在內蒙古地區生產過相同或相似標的物設備的業績。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包括合同、用戶反饋意見;不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視為無業績。(同時帶合同原件、用戶反饋意見原件)
9、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需提供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0、 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1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12、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報名時須提供以上資質復印件(授權書除外)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所有報名單位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檢驗報告原件。(原件現場查驗后即退還投標人,復印件入冊概不退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安排: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11日-2011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山丹大廈C座215室
3、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 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節假日順延)。
4、審查地點:內蒙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一樓驗證大廳。
六、投標保證金:所有投標都必須附有投標保證金,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電匯)。
七、如果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聯系。招標過程中,投標人一切事項均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處理。
招 標 人:內蒙古電力勘測設計院
辦公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0471-6225473/5462 傳真:***
代理機構:內蒙古佳諾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0471-2203728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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