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9.19 |
|---|---|
| 截止日期: | 2011.09.22 |
| 招標業主: | 浙江省象山經濟開發區建設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浙江省 |
| 內 容: | 工程規模:道路全長231m,紅線13m,排水暗渠225m,雨水管道124m,污水管道220m; |
| 關鍵詞: | 道路 工程招標 規劃 路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象山經濟開發區規劃支路(盛寧線至建業路)道路工程 已由象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象發改投復[2011] 293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浙江省象山經濟開發區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于 銀行貸款及自籌解決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地點:位于經濟開發區原工業示范園區內,道路呈東西走向,西起盛寧線、東至建業路;
工程造價:約200萬元;
工程規模:道路全長231m,紅線13m,排水暗渠225m,雨水管道124m,污水管道220m;
招標范圍:樁號K0+000~K0+231范圍內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燈基礎及預埋管線等(不包括綜合管線、給水、路燈、綠化和交通標志等工程);
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質量要求:《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無安全責任事故;
標段劃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項目負責人:①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質;②項目負責人***
本工程配備項目專職安全員1名,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項目負責人***
3.4外縣投標企業,需經象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過備案登記。
3.5投標人申請報名時須持《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另行通知,購買地點: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號)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人民幣肆萬元,遞交時間:具體時間以招標文件中明確的為準(以實際到賬為準,并到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或退還,賬戶名;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賬號:農行象山新豐支行39-703001040012500。
5.2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銀行轉賬時間和到賬時間。
6、投標申請受理
6.1時間:2011年9月20日至 2011年9月22日17:00時止(節假日除外)。
6.2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報名窗口)。
6.3投標人投標申請時須提供如下資料:
⑴ 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單,報名表須加蓋單位公章;
⑵ 企業IC卡和項目負責人***
⑶ 企業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⑷ 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副本)
⑸ 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A證)、項目負責人***
⑹ 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技術負責人***
⑺ 外縣投標企業,需提供《外來施工企業進象施工備案證》;
⑻ 企業須提供《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說明:以上⑴~⑻資料原件備查,除資料⑵外其余復印件均留存。申請報名時由投標單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場,超出上述規定期限申請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標申請資料的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據相關規定有限制投標情形的,資格符合性審查將不予通過。
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符合性審查。
8.投標文件的遞交
8.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8.2地點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開標大廳)。
8.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浙江省象山經濟開發區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人: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點:象山工業園區內 地 址:***
聯系人:朱美珍 聯 系 人***
郵 編:315700 郵 編:315700
電 話:0574-65783033 電話及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