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9.20 |
|---|---|
| 截止日期: | 2011.09.30 |
| 招標業主: | 中鐵四局集團集包增建第二雙線工程指揮部 |
| 地 區: | 內蒙古 |
| 內 容: | 本項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線集寧至包頭段平行布設。東起烏蘭察布市,西至包頭市,途經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線均位于呼和鐵路局管內。增建第二雙線全長307.955km,其中新建線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線44.742km;呼和地區修建以貨為主的外繞線全長64.36km。同時,包頭樞紐內貨線雙線繞行4.595km,單線繞行8.06km,增建二線2.895km;包頭至包頭西客線新建4.036km(單線)、既有線改建1.258km(單線)。 |
| 關鍵詞: | 鐵路 路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集包段增建第二雙線站前工程已由鐵道部以《關于京包鐵路集寧至包頭段增建第二雙線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鐵鑒函[2008]136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蒙冀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鐵四局集團集包增建第二雙線工程指揮部。本項目招標公告附表中所列甲控物資設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新建鐵路集寧至包頭增建第二雙線工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京包鐵路集寧至包頭段增建第二雙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08]2882號)和鐵道部《關于京包鐵路集寧至包頭段增建第二雙線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鐵鑒函[2008]1367號)批準建設。
京包鐵路集寧至包頭段增建第二雙線工程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西部,屬京包通道西段,本項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線集寧至包頭段平行布設。東起烏蘭察布市,西至包頭市,途經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線均位于呼和鐵路局管內。增建第二雙線全長307.955km,其中新建線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線44.742km;呼和地區修建以貨為主的外繞線全長64.36km。同時,包頭樞紐內貨線雙線繞行4.595km,單線繞行8.06km,增建二線2.895km;包頭至包頭西客線新建4.036km(單線)、既有線改建1.258km(單線)。
2.2招標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且具有招標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營業范圍包含所投物資設備;
3.1.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3.1.3具有擬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企業的主要生產設備型號、臺套數或生產線條數,日平均生產能力);
3.1.4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兩年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報表附注);
3.1.5已獲得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1.6投標人須具有國家或鐵道部頒發的相應投標產品生產許可或入網證及國家和鐵道部標準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其中錨具需具有鐵道部CRCC認證證書;水泥廠家須為旋窯設備,年生產能力不能低于60萬噸,并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1.7擬投標產品具有由專業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近兩年以內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對列入鐵道部抽檢目錄的產品需提供由鐵道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3.1.8具備所投產品為鐵路或類似工程供貨近三年以上成功運行業績;
3.1.9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必須保證用于本工程的技術完整性;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鐵道工程沈陽交易中心(沈陽市和平區昆明北街1號)持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副本及附件(實行生產許可的產品)、有效的交易證、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售價見招招標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時間為:2011年10月17日13時00分至14時00分,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10月17日14時00分,地點為鐵道工程沈陽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中鐵四局集團集包增建第二雙線工程指揮部
地 址:***
郵 編:41010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