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9.22 |
|---|---|
| 截止日期: | 2011.09.27 |
| 招標業主: | 滁州市國家安居工程開發建設中心 |
| 地 區: | 滁州市 |
| 內 容: | 總建設面積約 110 萬平方米 |
經滁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并授權,由滁州市國家安居工程開發建設中心為招標人,以委托代建融資方式建設安置房工程項目。現向社會公開招標選擇項目投資人,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總建設面積約 110 萬平方米,項目概算所需總投資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該項目為整體項目,不拆分)。
二、相關要求
1、質量要求:達到相關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的“合格”標準。
2、融資金額:項目所需總融資金額不少于30億元人民幣。
3、還款期限:還款期限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4年。
4、投資回報:回購總價款除按上述現行的工程量清單及相應的計價規范計算項目造價外,另加不高于項目工程造價9.5%的投資回報(含融資成本)。投資回報率(含融資成本)由投標人自報,可以為負值,在工程驗收交付后一次性計入回購總價,分期支付。
4、結算方式:工程計價依據執行現行《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工程計價定額綜合單價》(2009年)、《安徽省市政、園林及仿古工程消耗量定額綜合單價》(2006年)、《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和《安徽省建設工程清單計價費用定額》。
5、履約保證金: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10日內必須將人民幣1億元履約保證金轉入發包人指定的資金賬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無息退還。
三、投資人資質及條件
(一)投資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較強融資能力。
(二)投資人履約信譽度高,誠實可信,無不良記錄。
(三)投資人如無相應的施工資質,需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建本項目工程。
(四)投標保證金、信用保證金共1億元人民幣;兩項保證金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在開標前1日17時前交納至指定賬戶(保證金繳款人需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中標單位的投標、信用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四、投資人確定方式
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招標人組織資格預審)的方式確定投資人。
五、其它
1、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人,若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實質響應的投標人不足3人,則轉為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中標人。
2、不實行報名制度,公告時間:2011年9月22日—9月27日;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從滁州市招標采購網“澄清變更答疑招標文件圖紙下載專區”下載。
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11年9月27日17時后,如投標人不及時下載招標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招標人:滁州市國家安居工程開發建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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