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ZCY2011FG09006 |
|---|---|
| 加入日期: | 2011.09.27 |
| 截止日期: | 2011.10.20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工作內容:2011-2013年度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設計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編制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經費預算、維修工程設計(含方案設計、施工圖繪制和預算編制)、竣工圖繪制等。 |
2011-2013年度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設計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GZCY2011FG09006
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接受合格的國內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9日五個工作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編號:GZCY2011FG09006
(二)項目名稱: 2011-2013年度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設計。
(三)合同編號:LXH-WXYH-SJ-2011
(四)工作內容:2011-2013年度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設計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編制流溪河堤防工程維修養護經費預算、維修工程設計(含方案設計、施工圖繪制和預算編制)、竣工圖繪制等。
(五)數量:一宗。
(六)資金來源:廣州市本級財政資金。
(七)最高限價:人民幣叁拾柒萬貳仟玖佰伍拾貳元壹分/年度(¥372,952.01元/年度)。
(八)完工期: 2014年7月31日。
(九)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人需求書。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企業法人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二)供應商必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類資質或具備水利行業工程設計丙級資質。
(三)供應商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四)沒有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無政府采購不良記錄。
(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四、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不允許供應商對同一合同提交或參與提交兩份或兩份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同時參加,則評審時將同時被拒絕。
七、現場考察乃至中標后的整個作業期間,供應商若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它損失,無論何種原因所致,采購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八、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供應商授權委托人憑以下材料自行前往購買:
1.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3.加蓋公章的水利行業設計或咨詢甲級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二)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三)獲取招標文件地點
廣州市環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11樓08室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四)招標文件售價
人民幣150元/套(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九、招標文件公示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代理提出質疑。
十、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011年10月21日上午9:00~9:30(北京時間)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1年10月21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三)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及開標地點
廣州市環市東路450號華信中心11樓08室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
名稱: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采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
E-mail: gzcyzb888@163.com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