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0.15 |
|---|---|
| 截止日期: | 2011.10.20 |
| 招標業主: | 淳安縣交通局 |
| 招標代理: | 浙江遠大公路水運工程咨詢事務所 |
| 地 區: | 淳安縣 |
| 內 容: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臨岐至千島湖大橋公路改建工程項目起點位于淳安縣臨岐鎮浪鏡塢村口,昌文線與臨左線平面交叉處,路線經塘邊村、奎星橋村、回口村、葉琪村、椏山村、進賢灣旅游度假區,終點位于淳安淳開線與千威線平面交叉處,路線全長約30.1公里,其中奎星橋村至下山村段(即k9+720~k19+190段約9.5公里為利用已建成段,實際實施里程約20.6公里。 本項目采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03)設計,建設標準為二級公路,具體分段如下: K0+000~K9+720段采用設計速度為40公里/小時,路基寬8.5米的二級公路標準; K19+190~K30+085段采用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15.0米的二級公路標準 |
1.招標條件
淳安縣臨岐至千島湖大橋公路改建工程(下稱本項目)勘察設計已經有關部門批準招標,并已列入浙江省2011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淳安縣交通局為本項目的業主(下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源:省交通運輸廳補助及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淳安縣臨岐至千島湖大橋公路改建工程項目起點位于淳安縣臨岐鎮浪鏡塢村口,昌文線與臨左線平面交叉處,路線經塘邊村、奎星橋村、回口村、葉琪村、椏山村、進賢灣旅游度假區,終點位于淳安淳開線與千威線平面交叉處,路線全長約30.1公里,其中奎星橋村至下山村段(即k9+720~k19+190段約9.5公里為利用已建成段,實際實施里程約20.6公里。
本項目采用《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03)設計,建設標準為二級公路,具體分段如下:
K0+000~K9+720段采用設計速度為40公里/小時,路基寬8.5米的二級公路標準;
K19+190~K30+085段采用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15.0米的二級公路標準。
本次招標設1個標段:
第1標段: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線、路基、路面、橋涵、交叉、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施工招標用圖紙、工程量清單、項目施工專用技術規范編制、后續服務及相關科研(如需要)、專題報告等全部工作。
勘察設計周期:
(1)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通過初測、初勘外業驗收并提交初測、初勘報告送審稿;
(2)初測、初勘外業驗收后1個月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送審稿;
(3)初步設計文件批復后2個月內,通過詳勘、定測外業驗收并提交詳勘、定測報告送審稿;
(4)合同簽訂后3個月內,陸續提交各專題研究報告送審稿;
(5)詳勘、定測外業驗收后1個月內,提交主體土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根據工程項目進展及發包人要求進行提供;
(6)收到咨詢單位、發包人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后14天內,對勘察報告、各設計文件及專題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和專題研究報告最終稿,施工圖設計文件最終稿;
(7)根據發包人項目施工招標工作進度的需要,分批提交開展施工招標工作所需的圖紙、工程量清單、參考資料、項目施工專用技術規范等招標資料。
(8)征地拆遷圖編繪:初步設計文件批復后15天內完成;
(9)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從項目開工至項目竣工驗收,施工期暫定3年;缺陷責任期2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工程勘察專業類甲級(巖土工程)及以上資質和公路行業(公路)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同類工程勘察設計業績,并在人員組成結構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0月15日、16日、17日、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時間,下同),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勘察資質證書副本原件、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原件、浙江省重大工程交易登記手冊、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復印件(指彩色掃描件或清晰復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含工可資料),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先辦理好承包人交易檔案登記手續,交易檔案登記申辦事項,請登錄浙江招標投標網。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考察和標前會議,投標人可視需要自行前往現場進行踏勘。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11月8日9:30,投標人應于當日9:30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3 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繳納開標日當月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淳安縣交通局
地 址:***
郵 編:311700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浙江遠大公路水運工程咨詢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310014
電 話:***
傳 真:***
聯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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