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皖C-2011-CG-Y-336 |
|---|---|
| 加入日期: | 2011.10.19 |
| 截止日期: | 2011.10.24 |
| 招標業(yè)主: | 蚌埠市財政局 |
| 招標代理: | 蚌埠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qū): | 蚌埠市 |
| 內 容: | 項目內容:檔案數字化加工 |
蚌埠市政府采購中心受蚌埠市財政局的委托,現(xiàn)對“蚌埠市公安局檔案數字化加工” 項目進行邀請招標。
一、被邀請人
1、安徽省寶葫蘆信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省星光檔案技術與裝備有限公司;
3、安徽省誠和檔案科技有限公司。
二、采購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編號:皖C-2011-CG-Y-336
2、項目名稱:蚌埠市公安局檔案數字化加工
3、項目內容:檔案數字化加工
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人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2008年1月1日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專業(yè)從事檔案數字化加工與處理;
7、注冊資本金:100萬元及以上;
8、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11 年11月 1日 9時 00分。
2、開標地點:安徽省蚌埠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2樓會議室。
五、投標截止時間: 2011 年 11月 1日 9時 00分。
六、招標文件發(fā)售辦法: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0月24日(周六下午、周日及節(jié)假日除外),如被邀請的投標人不及時購買招標文件,后果由被邀請人自負。
招標文件發(fā)售地址:***
說明:
1、被邀請的投標人需在開標前按蚌招標中心〔2011〕12號文規(guī)定將本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地)的銀行基本賬戶報市招標中心財務受理窗口備案。否則不接受其投標。
2、被邀請的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指定賬戶繳納投標保證金后,應到蚌埠市招標中心財務受理窗口換取“投標保證金到賬確認函”。開標前憑“投標保證金到賬確認函” 和購買“招標文件收據”遞交投標文件,否則不接受其投標,按廢標處理(投標保證金等相關規(guī)定詳見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 200 元,售后不退;以紙質形式出售。
4、繳納投標保證金時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公安局檔案數字化加工項目投標保證金。
5、被邀請的投標人與招標人有隸屬關系或控股、參股等利益關系的,不得投標。
6、被邀請的投標人之間如果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利益關系,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聯(lián)系人:田曉星 電 話:***
七、聯(lián)系方法***
單位:蚌埠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