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0.31 |
|---|---|
| 截止日期: | 2011.11.04 |
| 招標業主: | 寧波市城區內河管理處 |
| 招標代理: | 寧波明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寧波市 |
| 內 容: | 招標控制價:52.7648萬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交易登記號:11GC060435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塘河(寧舟新村段)河坎修復工程已由寧波市城市管理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寧波市城區內河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城市維護資金。項目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①工程地址:***
②工程規模:按照施工圖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圍。
③工期要求:40日歷天
④質量要求:按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⑤安全要求:合格
⑥招標控制價:52.7648萬元
⑦招標范圍:按照施工圖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項目經理資質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貳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須具有《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原件和IC卡。
3.4投標單位及相關人員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且不良行為按《寧波市建設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辦法》(甬建發[2007]201號)執行。擬派項目經理施工任務量控制必須符合《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甬建發[2009]269號)規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變更項目和寧波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施工項目。投標申請人在接到招標(代理)人關于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的書面告知后2日內對相關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相關機構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或提交的證明材料不能證明項目經理符合《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甬建發[2009]269號)》規定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投標申請資料中的《施工項目投標申請表》的格式在寧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網站上下載使用。
3.5 本項目采用資格符合性審查,投標人投標申請須提供如下資料:
①《施工項目投標申請表》(一式二份)、“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企業IC卡; ②《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③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④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除企業IC卡之外,上述1-5條資料的復印件須按順序裝訂成冊(原件備查)。
3.6投標人入圍數量要求:資質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7家時,則從中隨機抽取7家;資質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7家且≥3家時,則全部入圍。入圍單位最后以書面通知為準。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9:00時至11:00時,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和IC卡,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4.3溫馨提示:凡受到相關行政監督部門限制投標的企業,請慎重購買。
5、投標申請受理:
開始時間:2011年11月7日9時00分。
截止時間:2011年11月7日11時30分。
地點: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廈13樓(具體受理場所安排詳見當日公告欄)
超出上述規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資料,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21日9時00分00秒,地點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受理場所安排詳見當日公告欄)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市城區內河管理處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明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