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1.03 |
|---|---|
| 截止日期: | 2011.11.15 |
| 招標業主: |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
| 地 區: | 蘇州市 |
| 內 容: | 小型機 |
關于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采購的“小型機”專家論證意見公示
受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的委托,擬對“小型機”進行進口產品的采購,經過采購方市場調研,采購進口產品理由如下:
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目前使用的為進口小型機,其運行的全省統一的法院綜合信息只能在該類小型機(sparc芯片)上運行。使用的數據庫也是基于該型機器的(sybase for sparc版)。因目前國內沒有使用sparc cpu的小型機。故購買國產小型機將無法運行該全省統一的法院綜合信息系統,若重新開發適合運行于國產小型機的系統,無論經費、時間都不能接受,并將造成和全省法院系統數據無法兼容的問題。
綜上所述,評委一致認為:本次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采購用于運行全省統一法院綜合信息系統的小型機必須選用進口小型機。特此公示,如有異議,請于2011年11月15日17:00前攜書面材料與以下聯系人***
蘇州市原鑫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臨 聯系電話***
蘇州高新區財政局政府采購辦
聯系人:俞洪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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