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YHLH-FHZL-JL |
|---|---|
| 加入日期: | 2011.11.04 |
| 截止日期: | 2011.11.10 |
| 招標業主: | 沽源縣葫蘆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處 |
| 招標代理: | 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沽源縣 |
| 內 容: |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1)護村(地)埝工程:按10年一遇防洪標準對樁號7+100~15+800的河道左岸以及11+400~15+800的河道右岸進行防護,修建護村(地)埝13.1km(兩岸合計)。 (2)縣城段河道防護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標準對樁號15+800~18+150的河道兩岸進行防護,疏浚河道2.35km,修建防洪堤4.5km。 |
| 關鍵詞: | 監理 |
招標項目名稱: 沽源縣葫蘆河防洪治理工程監理
招標項目編號: GYHLH-FHZL-JL
1.招標條件
河北省沽源縣葫蘆河防洪治理工程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廳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沽源縣葫蘆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通過公開招標選擇監理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治理段葫蘆河屬山區河道,河道縱坡1/380,石頭城以下至縣城段河道主槽較窄且不明顯,蜿蜒曲折,擺動劇烈;灘地寬闊平坦,無明顯岸坡,河寬200~2000m之間,河道進入縣城后,河道變窄,主槽變寬,岸坡明顯,河寬70~185m左右。縣城段河道現有橋梁4座,分別是25號橋、南環路橋、中環路橋、青年湖橋。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施工標設1個標段。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1)護村(地)埝工程:按10年一遇防洪標準對樁號7+100~15+800的河道左岸以及11+400~15+800的河道右岸進行防護,修建護村(地)埝13.1km(兩岸合計)。
(2)縣城段河道防護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標準對樁號15+800~18+150的河道兩岸進行防護,疏浚河道2.35km,修建防洪堤4.5km。
本次招標內容為本工程的監理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
(一)投標人須具備水利工程施工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二)近10年具有同類工程監理經歷;
(三)財務狀況良好;
(四)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能滿足本次項目監理的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代表于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進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購買標書時須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單位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到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地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23日,開標地點為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大會議室(地址:***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定于2011年11月11日9:00時在沽源縣水務局組織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愿參加,交通工具自備,食宿自理。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沽源縣葫蘆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設處
聯 系 人***
聯 系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昊禹招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
郵 政 編 碼:050081
電 子 信 箱:hyzbdl@126.com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