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1.14 |
|---|---|
| 截止日期: | 2011.11.18 |
| 招標業主: | 天津中心漁港開發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恒時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天津市 |
| 內 容: | 地基處理面積:約300000平方米,本工程估算投資:2000萬元, |
| 關鍵詞: | 漁港 |
報建編號:1210804120100049
招標備案號:12082011114007
施工招標公告
津建交漢沽施工[2011]1107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天津中心漁港陸域三期地基處理工程(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濱海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津濱發改許可【2010】16號 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天津中心漁港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 46023194700 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天津市恒時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心漁港開發有限公司 的委托,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工程名稱:天津中心漁港陸域三期地基處理工程(一期工程),地基處理面積:約300000平方米,本工程估算投資:2000萬元,
2.2 工程建設地點:天津市漢沽區中心漁港經濟區內
2.3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一標段:天津中心漁港陸域三期地基處理工程(一期工程),地基處理面積:約300000平方米,本工程估算投資:2000萬元
2.4 工期要求:2011年12月25日 至 2012年06月30日
2.5 工程質量要求: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一標段:資質: 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 , 資格: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2、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在有效期內。3、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在有效期內。4、本工程應配備正項目經理1名、副項目經理1名,安全項目經理1名,均應為本單位職工。5、正項目經理一名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資質,且為本單位職工,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具有“有投標資格”的建造師IC卡。6、副項目經理、安全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專業不限,安全項目經理可由副項目經理兼任也可單獨配置,安全項目經理還應具備投標單位出具的安全項目經理任命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7、外地施工企業項目經理須具有《進津建筑業企業注冊建造師備案證書》并在有效期內。8、外地施工企業必須具有《外地進津建筑業企業備案通知書》并在有效期內。9、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 本標段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2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聯合體投標報名時可以聯合體主辦人或成員中的任何一人進行報名,請攜帶聯合體協議。
3.3 非本市注冊的投標人在報名時應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
4、 投標報名方式 凡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標報名:
4.1 投標人可通過天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網上報名。
4.2 投標人不能通過天津建設工程信息網報名時,可攜帶 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進津備案通知書、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果聯合體報名,請攜帶聯合體協議) 到 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名。
4.3 各投標人均可對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報名。
5、 公告發布與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5.1 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18日16時00分(北京時間)。
5.2 招標公告發布時間:2011 年11 月14 日 至2011 年11 月18 日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凡投標報名的投標人,請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時30 分 至11 時30 分, 下午 13 時30 分 至17 時0 分(北京時間), 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和單位介紹信,前往 南開區衛津南路霞光道翠泉別墅22號樓 獲取招標文件。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 1000元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人民幣 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押金(不記利息)。
6.3 招標文件需郵購的,另加手續費(含郵費)每套人民幣50元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和單位介紹信(原件),以及郵購款(含手續費)后款到后3日內 日內寄送。
項目建設單位:天津中心漁港開發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英賢(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00000 聯系人:程新榮 電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天津市恒時建筑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偉民(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00381 聯系人:劉海娟 電話:***
傳 真:***
日期:2011 年11 月14 日
違法違規舉報:
在工程交易活動中不準任何企業,假借有關領導或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名義,擴大本企業的影響,經查實,將消其投標資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及投訴受理單位:天津市漢沽區招標建筑管理站
電話:67180936傳真:69180935電子郵箱***
受理單位地點:漢沽區府北街8號
受理負責人***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