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PCGD113500FG260F |
|---|---|
| 加入日期: | 2011.11.22 |
| 截止日期: | 2011.11.30 |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廣東省 |
| 內 容: | 、采購預算:150萬元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受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的委托,對 稅收票證文書印制服務 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GPCGD113500FG260F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稅收票證文書印制服務
三、采購預算:150萬元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包組內容:稅收票證印制
用途:政務
數量:一批
簡要技術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擬招不多于3名稅票印制協議供應商。
投標人必須對包內所有的招標內容進行投標。
五、供應商資格: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2.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外幣注冊資金按本項目發出招標公告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任一時間的境內銀行掛牌匯率折合人民幣計算。如有異議,由投標人負責舉證)。
3. 投標人投標時必須提交迄今有效的下列文件復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新聞出版部門頒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秘密載體復制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若投標時處于年審階段,投標人應提供年審受理回執復印件,并承諾若中標簽訂合同時提供通過年審的證明文件。)
4. 投標人必須為廣東省省直單位或者是政府定點印刷服務協議供貨供應商(2010-2013年其中2年或以上的),投標時提交定點協議供貨證明復印件。
5. 已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的。
六、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11月22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 期間(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到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2月16日14時30分
八、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9樓902
九、開標評標時間:2011年12月16日14時30分
十、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越華路118號之一9樓902
十一、招標文件公示/下載:電子文件下載
代理機構聯系人: 丘先生 采購人聯系人***
電話: 020-62791632 電話:***
傳真: 020-83177411 傳真:***
聯系地址: 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8樓 聯系地址***
郵編: 510030 郵編: 510623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