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1.25 |
|---|---|
| 截止日期: | 2011.12.01 |
| 招標業主: | 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山西華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山西省 |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且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 3.2具有與煤礦井下工程相關的設計,或施工,或科研方面的資質或證書(如不具備上述相關資質可提供與其他具有上述資質單位的合作意向或協議書); 3.3具有經煤炭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煤礦井下永久避難硐室工程業績,或者具有煤礦井下移動式救生艙設計制造(必須具有MA證書)且同時具有委托煤炭行業(礦井)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的能力。 3.4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外購產品的質量、可靠性、安全性負全部責任; 3.5無因有任何不恰當的行為或嚴重違約情況,被有關部門宣布取消投標資格; |
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長治經坊煤業有限公司永久避難硐室工程建設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山西長治經坊煤業有限公司井下永久避難硐室已具備招標條件,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為本項目業主。由山西華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井下永久避難硐室工程建設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山西長治經坊煤業有限公司現屬山西省煤炭進出口集團公司控股管理,低瓦斯礦井,設計生產能力2.40Mt/a。井下共布置4個永久避難硐室,本次對主副斜井井底永久避難硐室(額定容量100人)和進風立井井底永久避難硐室(額定容量100人)工程建設實施招標。
2.2招標范圍:山西長治經坊煤業有限公司主副斜井井底永久避難硐室和進風立井井底永久避難硐室設計、設備和材料的采購與安裝等。
主要包括:
(1)避難硐室整體設計,包括硐室及相關井巷工程施工圖紙設計,材料設備選型和配套及安裝設計,編制設計說明書、預算等。
(2)為硐室和井巷工程掘進和支護施工提供全程的技術指導。
(3)壓縮氧氣供養裝置、過濾降溫除濕裝置系統、氣幕噴淋系統、供電設備系統、監測監控系統、通訊系統、供水系統、視頻系統、抗爆防火密封門、輔助設施(不間斷電源、照明、衛生設備、急救箱等)、個體防護裝備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貨、安裝與調試,以及硐室裝修和后續試運行、驗收、培訓、保修等服務內容。
2.3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
2.4施工地點:山西省長治縣韓店鎮山西長治經坊煤業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且注冊資本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
3.2具有與煤礦井下工程相關的設計,或施工,或科研方面的資質或證書(如不具備上述相關資質可提供與其他具有上述資質單位的合作意向或協議書);
3.3具有經煤炭主管部門或集團公司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煤礦井下永久避難硐室工程業績,或者具有煤礦井下移動式救生艙設計制造(必須具有MA證書)且同時具有委托煤炭行業(礦井)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的能力。
3.4投標人對配套廠商及外購產品的質量、可靠性、安全性負全部責任;
3.5無因有任何不恰當的行為或嚴重違約情況,被有關部門宣布取消投標資格;
4、報名和購買招標文件須知
4.1時間: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時間)。
4.2地點:在山西華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長風街705號和信商座19層)。
4.3攜帶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資質證書(或提供本公告3.2所述的合作意向或協議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
(4)投標人已完成的避難硐室業績(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書為準)或可移動救生艙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MA證);
(5)與礦井設計單位的針對本項目設計工作的合作委托書或意向書。
以上均核驗原件,并同時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9時00分,投標人應于2011年12月21日9時0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太原市長風街705號和信商座19層大會議室。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山西華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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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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