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1.25 |
|---|---|
| 截止日期: | 2011.12.02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工程造價約3000萬元。 |
珠吉項目A、B、C、D棟及舊樓改造永久用電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根據 穗發改成【2010】33號、穗規建政【2010】832號、穗國土建用字【2009】177號文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現對珠吉項目A、B、C、D棟及舊樓改造永久用電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珠吉項目A、B、C、D棟及舊樓改造永久用電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工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天河區中山大道北、珠吉路以東地段
四、項目概況:本次招標是珠吉項目A、B、C、D棟及舊樓改造永久用電項目,需18臺變壓器及相關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及送電等,工程造價約3000萬元。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5.1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
5.2招標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珠吉保障型住房項目有由舊樓和新樓兩部分組成,共設置20臺變壓器,總負荷15950KVA。其中舊樓4臺變壓器,用電負荷2290KVA;新樓13臺公變變壓器,公變負荷12200KVA,3臺專變變壓器,專變負荷1460KVA。電房面積約600平方米。
(2)本工程的全部設備安裝、線路(含電纜溝)敷設、線路(含電纜溝)改造、電房相關土建安裝工程,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招標圖紙為準。全部工程包工、包料、包設備、包工期、包質量、包送電、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包調試與測試、包試運行、包竣工驗收、包材料和設備檢驗及試驗、包培訓、包質保期內工程質量保修、包現場組織和協調,包因驗收不能通過所需要發生的整改費用等。
(3)負責做好相關電力設計院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取得電力設計院設計的本工程施工圖,完成本項目的設計報批報建手續,并負責繳納相關的設計費用。
(4)負責辦理市政道路開挖、修復及相關所有手續等,并負責繳納相關市政賠補費、占道費等一切費用。
(5)辦理本項目的用電專項報建和驗收手續,包驗收、包竣工資料收集整理、確保項目通過用電驗收合格。
(6)服從業主及監理單位的協調管理,配合總承包單位做好在質量、進度、安全、驗收方面的工作。
5.3預計發包價:30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2011年 12 月 1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年 12 月 2 日
報名時間: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 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同時具備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或以上資格;
注: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要求。
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機電工程專業 一 級的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負責人***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建造師注冊執業有關問題的復函》(粵建復函[2011]81號)的意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
6、明確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企業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9、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三(本工程項目選擇擇優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擇優選取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業主綜合評價*20%+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本項目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排名得分,以 施工企業 排名為準。綜合誠信評價排名以資格審查結束的當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公布的企業排名為準。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5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根據《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10《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除按第九條投標人合格條件6、8、9、11款提交書面資料外,其余各款資料均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登記的信息,企業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資審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投標報名截止日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若招標人延長投標報名時間,以上資料以延長報名截止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則投標人應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六、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其他法定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七、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5-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