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J111118ZS147G |
|---|---|
| 加入日期: | 2011.11.29 |
| 截止日期: | 2011.12.09 |
| 招標業主: | 中山市市直行政事業性單位 |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地 區: | 中山市 |
| 內 容: | 格投標人的基本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 2.投標人必須是紙張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參加投標時,必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唯一投標授權證明(提供制造商授權書)。 3.投標人須按優先順序推薦不少于3家協議供應商作為中山地區供貨單位; 4.投標人推薦的協議供應商必須是在中山市內注冊,注冊資金不少于30萬元,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在中山市城區內有常設固定的營業場所,必要的運輸工具和專業的技術人員,2008年以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不良記錄; 5.投標人2008年以來在參加政府采購中沒有違法、違規或其他不良記錄; 6.投標人必須在采購代理機構登記并購買了招標文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