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1.30 |
|---|---|
| 截止日期: | 2011.12.09 |
| 招標業主: | 衡陽市石鼓區水利農機局 |
| 招標代理: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衡陽市 |
| 內 容: | 建設規模:約1100萬元(其中中央資金660萬元,地方配套440萬元)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衡陽市石鼓區杉旭河治理工程屬于湖南省2011年中小河流治理項目之一,已由湖南省水利廳以湘水計[2011]13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招標人為衡陽市石鼓區水利農機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衡陽市石鼓區杉旭河治理工程。
2.2建設地點: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角山鄉。
2.3專業類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建設規模:約1100萬元(其中中央資金660萬元,地方配套440萬元)
2.5招標范圍:堤防加固整治、河道清淤清障、涵閘改建、拆除人行便橋(具體見工程量清單)
2.6計劃工期: 180天,其中主體工程在2012年4月1日前完成
2.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計1個標段。
2.8評標辦法:按湘水辦〔2011〕36號文規定的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須具有合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具有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項目負責人需持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核準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并無在建項目;技術負責人***
3.4投標人必須是湖南水利廳《關于湖南省2011至2012年度政府投資水利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的公示》內的企業方可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
3.5省外企業必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6近五年內(合同簽訂日期在2006年10月30日后,下同)有2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四水堤防工程,必須提供合法的政府職能部門網址供查詢真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7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開標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公告發布后開具的介紹信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5)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6)項目負責人***
(7)技術負責人***
(8)類似工程施工業績(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驗收資料或業主開具的工程完工證明)(原件)。須提供業主名稱、地址、項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
(9)法定代表人、建造師和技術負責人***
(10)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誠信承諾書(原件)。
3.8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一套加蓋單位公章的上述3.8款(2)~(9)項中資料的復印件及(1)、(10)項原件,如上述證件及資料提供不全,投標人與其證照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招標人概不受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建造師)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公告發布后開具的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公告發布后開具,注明工程名稱,電腦打印,手寫不受理)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至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陽分公司(衡陽市船山路20號建設大廈704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報名人與其證照和資料不符合或超過報名時間的,均不予受理。
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4.2報名合格的投標人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0元(含合理定價清單),圖紙等資料500元,一律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標申請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供虛假原件及資料的,取消報名購買招標文件資格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記不良記錄。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自購買招標文件之日起,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7. 聯系方式***
投標人如需進一步獲取相關的招標信息可與下列單位聯系咨詢:
招 標 人:衡陽市石鼓區水利農機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2011年11月28日
附件:誠信承諾書格式
誠 信 承 諾 書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鄭重聲明并承諾:本企業參加 衡陽市石鼓區杉旭河治理工程施工投標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其數據內容真實有效;本企業在參加本項目投標及施工期間將嚴格遵守國家和湖南省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守法經營、誠實信用,接受各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機構的監管。同時履行以下各項承諾,如有違反,本企業愿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處罰直至退出衡陽水利建筑市場。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1、不與建設單位或其他建筑業企業相互串標、圍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2、不提供偽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關證明、證照、證件或謊報相關信息;
3、不超越企業核定的資質等級范圍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不擅自施工;
5、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出讓資質或允許他人資質掛靠;
6、認真遵守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及技術規程;
7、切實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確保不發生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
8、施工現場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9、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10、不謊報、瞞報、延報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
11、及時準確向項目相關管理部門報送行業統計報表
12、項目負責人***
13、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
14、在報名過程中,不得因自身資料或證件不符合招標公告要求而無理取鬧。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同意招標人向湖南省水利廳申報我公司不良行為記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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