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NX201119 |
|---|---|
| 加入日期: | 2011.12.02 |
| 截止日期: | 2011.12.09 |
| 招標業主: | 南雄市公安局 |
| 招標代理: | 南雄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南雄市 |
| 內 容: | 采購預算:180萬元整 |
| 關鍵詞: | 看守所 |
南雄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受南雄市公安局的委托,對南雄市公安局看守所智能監控管理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NX201119
二、采購項目名稱:南雄市公安局看守所智能監控管理工程項目
三、采購預算:180萬元整
四、項目內容及需求:詳見公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五、依據《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請點擊下載)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9日五個工作日,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
六、供應商資格: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供應商應具有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資質(二級或二級以上安防資質,范圍包括系統設計、施工、維修);
3、 供應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化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證書(貳級或以上)優先考慮;
4、 供應商具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乙級或以上)優先考慮;
5、 在省內有隸屬供應商的注冊服務機構,韶關地區內設有維修服務網點;
6、 ★投標人必須為具備投標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備機構代碼證原件務評委查對),且注冊資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
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9日到南雄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購買標書時須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公章)、廣東省安防資格證書(二級或二級以上證書復印件加公章)、法人授權書(原件)。
八、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評標時間:2011年12月22日十五時整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開標評標地點:南雄市財政局三樓招標會議室
十、采購人及代理機構的聯系方式***
1. 采購人:南雄市公安局
聯系人:吳先生 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南雄市政府招標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聯系人***
電話:0751-3818362 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