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2.03 |
|---|---|
| 截止日期: | 2011.12.07 |
| 招標業主: | 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
| 地 區: | 湖北省 |
| 內 容: | 資格要求 1、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須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等 |
| 關鍵詞: | 防治 |
為進行湖北省2010、201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項目招標代理業務遴選,根據《湖北省招標代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鄂招投標管委會[2010]2號)、《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代理機構遴選實施辦法》(鄂水利規[2011]2號)精神和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委員會的批復(鄂水招[2011]3號),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招標人)邀請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招標代理機構遴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遴選內容
1、項目概況:湖北省2010、201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項目。
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主要內容為:
2011年度項目為第1標,主要建設內容為宜都市、枝江市、點軍區、?亭區等縣市監測預警平臺軟、硬件開發建設與監測、預警設施設備及系統集成調試與安裝;
2010年度項目為第2標,主要建設內容為五峰縣、秭歸縣、興山縣、夷陵區等縣市剩余的監測預警平臺軟、硬件開發建設與監測、預警設施設備及系統集成調試。
3、遴選內容:2010、2011年度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項目上述建設內容招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代理工作包括編制招標代理方案、發布招標公告、編制招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業主定標及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咨詢服務等工作。
二、資格要求
1、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須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
3、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甲級資質;
4、須具有財政部頒發的政府采購甲級代理資質;
5、在湖北省水利廳登記備案,且無不良行為記錄;
6、近三年內(2008年11月~2011年11月,以招標公告發布時間為準,下同)承擔過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項目或水利信息化項目2個及以上的招標代理業績;
7、參與項目招標代理人員名單及社保證明(其中4人必須提供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專業考核表);
8、本項目不接受招標代理機構組成聯合體參加遴選。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請參加招標代理機構遴選單位,委托人員于2011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時,下午15:00至17:00時,持下列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在省水利廳B座706室申領遴選文件。
1、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委托專人必須是本單位在職并且有社保證明的在冊人員);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質證書、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代理資質證書;
4、參與項目招標代理人員名單及社保證明,其中4人必須提供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專業考核表;
5、近三年內須承擔承擔過的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項目或水利信息化項目招標代理合同、網頁版招標公告、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復的招標備案表;
6、省水利廳通過登記備案文件。
四、遴選方式、時間地點
1、本次遴選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專家對遞交遴選申請的招標代理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對遴選申請文件進行綜合評分,根據評分排序由高到低,排序第一的為中第1標段中標人,排序第二的為第2標段中標人。如經評標專家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招標代理遴選申請人只有2家,則由招標人在該2家招標代理遴選申請人中直接確定每標段的中標人。
2、遞交遴選文件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8日上午9時30分,地點為省水利廳A座16樓會議室(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7號)。
3、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遴選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五、 其它注意事項
1、經批準公布的招投標代理單位應在招標結果公示結束后5日內主動與招標人聯系,及時簽訂合同,并報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2、嚴禁招標代理機構提供虛假材料,出借或借用其他登記備案單位的資質,一經發現查實,將取消雙方單位承擔本項目招標代理資格,并報相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日期:2011年12年3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