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SZCG2011032369 |
|---|---|
| 加入日期: | 2011.12.07 |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廣東省 |
| 內 容: | 修繕、裝飾工程 |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網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對修繕、裝飾工程預選競價(Y)項目,采用計算機隨機抽簽的方式實施采購。
項目名稱:修繕、裝飾工程預選競價(Y);
項目編號:SZCG2011032369;
采購內容:
采購條目流水號 品名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 采購需求
20935910 修繕、裝飾工程 1.0 批 470,000.00 詳見附件
供應商資格:
裝修類項目(60萬以下):必須為最新一輪裝飾修繕工程預選供應商招標項目的預選入圍供應商。
付款方式:按深圳市財政委員會規定。
報價幣種:人民幣。
響應承諾:預選供應商視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該項目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實質性響應承諾。
抽簽規則:
按照《關于深圳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裝飾修繕工程實行預選供應商管理的通知》(深府購〔2009〕18號),本項目須在裝飾修繕工程預選供應商庫中抽簽產生1家成交供應商,成交價為財政預算金額下浮12%。
違規處罰內容及規定:
各預選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公告和預選供應商管理的要求誠信投標,并對投標行為和投標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情節嚴重的,一年內不能重新簽訂《深圳網上政府采購協議》,有關處罰情況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上公布:
(一)投標時提供虛假資料進行投標的;
(二)與采購單位或其他供應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標價格或者合謀使特定供應商成交的;
(三)因無法履行投標承諾而未能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與采購單位簽訂采購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棄成交資格的;
(五)投標人在質疑投訴中提供虛假材料或情況的;
(六)其他違反有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
廢標后續處理: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或被廢標后,重新抽簽產生新成交供應商。
聯系方式: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518034
傳真電話:***
網上操作咨詢: 0755-89805900 轉 6 0755-89805300 轉 6
市政府采購中心熱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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