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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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業主: | 沂水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青島建設監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
| 地 區: | 沂水縣 |
| 內 容: | 招標安置樓3棟,磚混結構,5層,總建筑面積約9000平方米,投資額約為800萬元。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沂水縣2011年第11期(恒源膠業片區)拆遷安置樓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沂水縣2011年第11期(恒源膠業片區)拆遷安置樓工程,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對該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工程施工單位。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主要內容:
本工程招標安置樓3棟,磚混結構,5層,總建筑面積約9000平方米,投資額約為800萬元。
2、工程地點:沂水縣恒源膠業院內
3、招標內容:土建、安裝施工(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4、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5、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6、工程工期日歷天數為210天。
7、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
二、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主項資質為三級(含三級)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嚴禁掛靠資質施工,嚴禁非法轉包、分包工程,如有發現立即終止投標資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凡具有相應投標資質的單位,須攜帶如下證件到青島建設監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辦理投標報名資格預審事宜,只有資料齊全且符合規定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投標報名資格預審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復印件必須加蓋紅章,并注明僅用于某工程投標):
1、施工資質證書(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2、營業執照(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4、建設工程計價資格手冊(原件副本,復印件留存);
5、法人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
6、擬承建本工程注冊建造師(資格預審合格后嚴禁更換)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提供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其近三年來承攬同類工程(規模、造價等須高于本工程)的中標通知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留存);
7、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投標單位及注冊建造師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原件);
以上資料必須真實可靠,且一次提交完整。凡提供的證件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均無效。所有資料復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縣2011年恒源膠業片區拆遷安置樓工程施工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及投標申請人名稱并加蓋公章,不論資格審查是否通過均不予退還。
四、合格的投標單位,須按通知要求交納現金7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后,購領招標文件。1、保證金交納賬戶:名 稱:沂水縣人民政府政務大廳管理辦公室 賬 號:409002613918092001 開戶行:中國銀行沂水支行
2、交納時間:投標保證金必須于投標截止時間24小時前到達指定賬戶。
3、交納方式: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單位公司基本賬戶以電匯、轉賬形式交納,不接受現金。以其他帳戶或個人名義交納的,招標人和中介代理機構一律不確認其投標資格。
文件工本費為現金300元人民幣。凡已購領的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由投標單位自行保管,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標代理費由中標單位支付。
五、招標日程安排:
1、投標報名資格預審時間: 2011年11月11日17:00 時前(節假日不休),過時不予受理。
2、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現場勘察答疑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招標單位:沂水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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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單位:青島建設監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沂水縣人民政府政務大廳一樓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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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單位:沂水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章)
招標代理單位:青島建設監理研究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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