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2.23 |
|---|---|
| 截止日期: | 2011.12.28 |
| 招標業主: | 阜康市水利局 |
| 招標代理: | 阜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地 區: | 阜康市 |
| 內 容: | 項目總預算為635.19萬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水庫 |
阜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水利局委托,對阜康市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報名的公告,歡迎符合資質要求的合格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阜康市水利局兩座小(二)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
2、項目總預算為635.19萬元,
3、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2月28日。
報名費: 200元。
4、報名地點:阜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5.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
5.3、具有相應招標經驗,良好的信譽,誠實信用,沒有不良記錄;
5.4投標人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5.5投標人有類似服務業績,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良好,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技術經濟檔案管理制度、內部規章制度和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近三年沒有違法違規執業行為。
5.6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隊伍。
6.投標人資質要求:
6.1公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注冊資金300萬以上(含300萬);
6.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6.3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6.4法人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6.5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原件;
6.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原件;
以上證件原件在現場進行審查,投標人必須提供齊全,所有證件須在有效期內,否則不能參與項目代理。
7.開標時間:2011年12月29日下午16:00(北京時間)
8.投標保證金:20000元(現金或支票均可,在報名時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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