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12.27 |
|---|---|
| 截止日期: | 2012.01.05 |
| 招標業主: | 五蓮縣人民醫院 |
| 招標代理: | 五蓮縣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五蓮縣 |
| 內 容: | 血液透析機 見招標文件 臺 1 腦磁治療儀 見招標文件 臺 1 |
五蓮縣政府采購中心受五蓮縣人民醫院的委托,就其醫療設備透析機、腦磁治療儀項目以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組織政府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招標人
單位名稱:五蓮縣人民醫院 聯 系 人***
聯系地址:五蓮縣城利民路50號 聯系電話***
二、集中采購機構
單位名稱:五蓮縣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聯系 人***
聯系電話***
開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五蓮支行
賬 戶:五蓮縣政府采購中心
賬 號: 1616020419024923565
三、項目說明
招標項目名稱:五蓮縣人民醫院透析機、腦磁治療儀項目
招標項目編號:WZ-2011-205
招標項目內容:
招標內容 主要技術參數或需求 單位 數量
血液透析機 見招標文件 臺 1
腦磁治療儀 見招標文件 臺 1
四、合格的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不僅限于以下內容):
1.供應商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能在國內合法提供采購內容及其相應的服務,工商注冊資金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或等額外幣(匯率以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
2. 供應商必須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含本次采購貨物類別)。
3. 供應商所投貨物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
4. 供應商必須為生產所投產品的原廠商,如為經銷商或代理商,必須具備原廠商(進口產品需在原廠在中國地區公司或總代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證書。
5. 若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技術和服務不是供應商所擁有的,則必須具有貨物制造商所提供該貨物、技術和服務的授權書原件并加蓋該機構的公章。
6.本次采購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7.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人,請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 01月5日(上午8:30-11:30時,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壹套(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到五蓮縣政府采購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節假日除外)。
1.供應商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的身份證;
2.供應商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3.原廠商(進口產品需在原廠在中國地區公司或總代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證書;
4.供應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提供加蓋原印章的證書復印件)。
六、 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2012年01月05日上午8:30-9:00,在五蓮縣安監局一樓會議室接收投標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價文件恕不接受,并在此后舉行開標儀式。
2、開標地點:另行通知。
七、投標人欲參加本項目的投標,請與政府采購中心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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