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就后勤服務中心2012年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項目及相關服務進行國內公開網上比價,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報價。
1.比價內容:2012年后勤服務中心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的供貨及相關服務。
2.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告附件“采購清單”。
3. 參與報名供貨商的資格要求:
(1)參與報價供應商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提供企業近3年內(2009年—至今)低值消耗品供貨業績合同為10萬元或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個(合同未寫明總金額的,附上當年該合同發票復印件);
4. 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8日 16∶00止(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8號廣州地鐵西朗車輛段后勤服務中心2室;
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及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見附件,正本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退比價保證金說明,包括項目名稱、公司名稱、退保證金帳號(加蓋公章);
(5)提供企業近3年內(2009年—至今)低值消耗品供貨業績合同為10萬元或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個(合同未寫明總金額的,附上當年該合同發票復印件);
(6)貨物清單中列明要求提供樣板的需要求提供品牌或樣板供甲方選擇
若第一次公告報名家數不足三名,則發布二次比價公告后重新掛網比價。
5.本項目將于2012年5月9日10時在廣州市荔灣區花地大道8號廣州地鐵西朗車輛段后勤服務中心2室針對本次采購清單內容召開澄清會,澄清清單掛網時間(如有)及網上報價時間將另行公告通知。
6.所有報價人須按要求提交比價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合格報價供應商如不報價或在中價后不按中價結果簽訂合同,則沒收其比價保證金,除此之外,如中價供應商給業主造成的損失超過比價保證金數額的,中價供應商應當對超過部分給予補償,并視其影響程度給予如下一種或多種處罰:警告;停一個季度的報價資格;將其從報價系統剔除。在此情況下,如已確定中價人,業主有權授標予下一個中價候選人,或重新比價。
7.本次參與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必須在2012年5月8日(以提交保證金憑證的日期為準)下午16:00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價保證金的報名人,將無權限參加本次網上報價。8. 正式報價人確定方法:資格評審小組的評委根據公告對報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資格評審表》對各報名人進行資格審查,只有滿足要求的報名人才能成為合格的正式報價人。如第一次公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或最終報價響應人不足三家時,應當重新組織比價。
9. 本次的比價采用以下方法確定中選候選人:
不允許缺漏項,總項總價比:對總項總價進行比較,最低總價的報名人推薦為第一中價候選人,次低者推薦為第二中價候選人,以此類推。如遇評標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標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10. 如果第一中價候選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價候選人中價,如果第二中價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價候選人中價。
11.本次比價保證金的提交僅接受銀行轉賬的方式。
單位名稱: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開戶銀行:建行廣州吉祥路支行
帳號:44001420306053002770
12. 比價保證金的退還:未中價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在比價結束后十個工作內將予以無息退還;中價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在簽署合同并提交履約保證金后予以無息退還,如在退還比價保證金時發生銀行費用,則在比價保證金金額內扣減后將余額退回。
13.本項目不允許有缺漏。合格的報價人如有報價缺漏項按不報價處理,沒收其比價保證金。
報價人需以澄清后的“貨物清單”規定的型號規格進行報價,任何變更將視為缺漏項。
14.本項目報價響應在報價截止日后180天內保持有效。報價響應有效期比規定時間短的將被視為非響應性報價,業主可以不接受其報價。
15.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供貨數量。
16.在合同履行期間,如中價人無法按合同約定的貨物的型號規格、性能等要求供貨,要求變更,除非原生產廠出具了型號規格已停產或替代的證明文件,且停產、替代時間是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后,并獲業主同意,否則,中價人應向業主支付該合同項下該貨物總價的30%的違約金。
17.本公告同時在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上登載,請登錄上述網站瀏覽公告及附件的詳細內容(如有修改、補充,以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網的內容為準)。
18. 有關此次比價邀請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業主查詢。
19.業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業主聯系方式
業 主: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郵 編:510380
聯 系 人***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報名申請表
廣州地鐵后勤服務中心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比價報名申請表
年 月 日
報名單位名稱 被授權人 聯系電話
郵箱地址
保證書 我公司保證該項目由本單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掛靠,不轉包,不非法分包,完全接受本項目公告內容及要求。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法人簽名或蓋章 報名單位蓋章
承諾書 我公司承諾本公告所列所有內容均完全響應,無負偏離。
業主意見
附件2 資格評審表
廣州地鐵后勤服務中心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采購資格評審表
序號 審查項目 要求
1 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 加蓋公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 比價保證金 須符合本項目要求提交
3 資格證明文件 響應人的注冊資金必須達到 50 萬元或以上
4 合同條款的響應 完全響應,無負偏離
5 業績 提供企業近3年內(2009年—至今)低值消耗品供貨業績合同為10萬元或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個(合同未寫明總金額的,附上當年該合同發票復印件);
資格審查結論
網上比價評審辦法
關于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項目比價評審辦法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以下簡稱業主)將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引入競爭機制,采取公開網上比價選擇低值消耗品打包采購項目的供應商。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結合本次采購的特點,制定本評審辦法,實行比價的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
1、參與報價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參與報價供應商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注冊資金達到50萬元或以上;
(3)提供企業近3年內(2009年—至今)低值消耗品供貨業績合同為10萬元或以上的合同不少于2
個(合同未寫明總金額的,附上當年該合同發票復印件);
(4)清單中的物資,報名單位可推薦品牌,如推薦品牌需提交樣板,樣板不通過審查的,該品牌不
參與比價,所有報名單位須按照通過審查的樣板報價(樣板將作為以后驗收貨物的參照物,并嚴格
按照樣板收貨)。
2、本項目采用網上比價的報名人資格審查辦法:
資格評審小組的評委根據本辦法第一點中對報名人資質的要求對各項目報名人進行資格審查,
只有滿足要求的報名人才能視為通過。第一次報名人或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或最終報價響應人不足三家時,應當重新組織比價。
3、價格評審和選定中價候選人辦法:
(1)所報項目符合比價公告中缺漏項的規定。
(2)評標價最低者選定為該項目的第一中價候選人,次低者選定為第二中價候選人,以此類推。
如遇評標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標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3)報價人對本項目接受報價貨物的任何變更將視為缺漏項,按不報價處理,業主可以不接受其
該項目的報價。
4、如果第一中價候選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價候
選人中價,如果第二中價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買方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價
候選人中價。
附件3:合同書格式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以下稱甲方)與 (以下稱乙方)就2012年后勤服務中心低值
消耗品打包采購項目,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標的、數量、有效期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產地、商標、廠家/品牌、計量單位、單價、金額見
合同附件“采購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采購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本合同“采購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測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有效采購期內甲方最
終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為準。
1.3 有效采購期:本合同甲、乙雙方采用有效采購期內單價固定不變的合作模式,有效采購期為一年,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甲方向乙方發出的要求供貨的書面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約定的單價向甲方供貨。(如在該有效采購期內,乙方供貨累計金額達不到合同暫定金額的95%. 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在單價不變的基礎上延長有效采購期,乙方可繼續根據甲方的要求供貨,直至供貨累計金額達到合同暫定金額的95%)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本合同甲、乙雙方采用有效采購期內單價固定不變的合作模式,有效采購期為一年,
2、價格和履約保證金
2.1 合同暫定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詳見合同附件“
采購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為暫定金額,實際價格按實際采購的貨品種類,按其清單中的單價與實際發生
數量的乘積之和進行結算。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稅費、設計、制造、檢驗、包裝、運輸、保險、售
后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3 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貨物實際數量大于或低于合同預計
數量,在有效采購期內合同貨物單價固定不變。
2.4 貨物單價詳見合同附件“采購清單”。
2.5 簽訂合同前需按要求繳納本次合同金額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金額為 大小寫。
2.6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項下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2.7 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至本合同結束三個月為止。
2.8 履約保證金在有效期滿后將無息退回。如在退還履約保證金時發生合同約定的費用,則在履
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相應費用后將履約保證金余額退回。
3、交貨時間
3.1 有效采購期內乙方按合同附件“采購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
分批供貨。
3.2 有效采購期內,甲方根據實際的需求書面通知乙方供貨,乙方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后,
須在“采購清單”中送貨天數時間內將當批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
4、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幣采用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
4.1 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每次結款,物資驗收合格后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向乙
方支付當批貨物的貨款,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單據:
1) 乙方出具的金額為本次支付金額100%的符合中國稅法規定的發票正本一份;
2) 乙方出具的本次支付請求書;
3) 甲方簽署的最終驗收資料。
5、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的送貨地點,地點包括廣州地鐵各車輛段和其他辦公地點。。
6、包裝和裝運
6.1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由于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
負責。
6.2 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
(如暴露于惡劣氣候等)和廣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7、質量標準
如果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以國家或行業標準作為質量標準;如果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以
產品技術性能要求和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貨物的質量標準。
8、驗收與質量保證
8.1 驗收標準:
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達到本合同第7條的質量標準以及合格證書、技術性能參數、質量參數和國
家質量標準。
8.2 檢驗方法
1) 采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照合格證書對產品進行檢驗。
2) 采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3) 采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4)要求封存樣板的貨物,嚴格按樣板驗收。
8.3 質量保證
1) 乙方保證合同貨物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國家有關工具質量標準承諾產品三包和合同規定的品牌、
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偽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
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2) 合同貨物質保期為驗收合格后起計3個月內。在質保期內出現以下問題之一,由乙方在7天內更
換。若不按時更換,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甲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直接
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更換貨物的,乙方更換貨物的質保期應從該更換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
重新計算。
3) 化工類物資按照出廠時注明的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限,交貨時物資在使用有效期或保質期內仍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時間。
4)按樣板驗收不合格的貨物,乙方需在7天內完成更換,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5)履行乙方的服務承諾。
9、知識產權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貨物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權利,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
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注冊的設計、版權、商標或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
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其責任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
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 10%的違約金。
10、違約索賠與賠償
10.1 誤期索賠
除非各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每次采購清單中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6周,甲方
有權對超過6周以后的延期追索違約金。每周違約金的金額為遲交貨物貨款的5%,一周為7天,不
足1周的按1周計算。貨期延誤時間超過8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如果
延遲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
10.2 質量索賠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在到貨驗收或質量保證期內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
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及時提出索賠,
甲方有權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物資更換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補缺陷部份,以使
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
時乙方更換貨物的質保期應從更換期開始重新計算。
2)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成交價
格。
3)甲方退貨,乙方將甲方已付的該貨物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
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管、維護和退回所
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該貨物合同價的5%的違約金。
10.3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因其貨物質量缺陷等問題,對甲方用戶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損害,乙方承擔
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4 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對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0.5 如乙方存在本合同第9條、第10條及合同其他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書面向乙方
發出索賠通知,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索賠通知之日起10天內書面答復甲方,否則,視為該索賠已被
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賠通知后10天內,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從上列方
法中選擇的方案解決索賠事宜的,甲方將有權從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
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1、不可抗力
11.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
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
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臺風、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14天
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
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合同變更與修改
12.1 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
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
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5天內提出。
12.2 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
應承擔的責任。
12.3 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
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13、合同解除和終止
13.1 合同自然終止
有效采購期結束且買賣雙方各自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然終止。
13.2 違約情況下的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賠償相應損失,但解除合同并不影響其
繼續承擔相應違約金:
1)在10.2條第1點情況下發生甲方退貨時;或
2)乙方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轉讓合同或將整個合同項目分包出去;或
3)乙方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收到法院對他發出的宣告破產并指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命令或與債
權人達成有關協議,或為了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管理人、財產委托人或財務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
或停業清理;或
4)由于乙方違約行為而導致該項行為的違約金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或
5)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或
6)甲方認為乙方在本合同的比價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
響甲方采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評委比價評審。
7)貨期延誤時間超過8周。
8)乙方足以造成解除合同的其他違約情形。
13.3 根據13.2 條甲方終止全部合同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應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項目,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收回完成本合同項目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費用。
13.5 根據13.2條甲方終止了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
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增加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
中未終止的部分。
13.6 乙方應在接受甲方提出索償要求后30天內對甲方作出賠償。
13.7 由于乙方未盡責任或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部分或全部的履約保證金。
14、爭端的解決
14.1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后還不能解決,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4.2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16、稅費
1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甲方負擔。
16.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乙方負擔。
16.3 在甲方國家關境以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乙方負擔。
17、合同生效
以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日為準。
18、主導語言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
19、銀行費用
在甲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銀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0、其它
20.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0.2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文件(
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等)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均簽字
蓋章之日期。
20.3 除甲方事先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0.4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三份,乙方持有
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采購清單
甲方: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中國廣州市